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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攤販等弱勢群體的生存需求,一邊是老百姓對便捷生活、優美環境的需求,管理尺度的拿捏成關鍵——

城管,為什麼容易被“妖魔化”?

2013年09月06日08:16   來源:天津日報

原標題:城管,為什麼容易被“妖魔化”?

人財都難

人不足,協勤補﹔錢不足,怎麼補?

南開城管協勤隊員劉超,24歲,已在執法隊三年。他家住密雲路,每天要騎自行車40多分鐘才能到單位,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遇到晚上10點下班,轉天早晨6點半還要上班的時候,他干脆就住在隊裡。記者看了他上個月的工資條,拿到手的錢是1300元。人員編制和經費問題,是各區縣綜合執法局遇到的普遍難題。尤其是關於“臨時工”——協勤的爭議,一直是城管備受詬病的焦點。

綜合執法局涉及多部門執法權,執法任務繁重。“理想化的配比,僅一個南開區,就要上千名城管隊員。現實情況下,這不可能。目前,政府隻給我們這些隊員,還沒有編制,我們還要把這些工作做好。”南開區綜合執法局局長劉海晏說,該局在編人員268人,多數是剛建局時過來的老人,有一半的人已經50多歲。城管隊員每天工作10個小時以上,有的要12小時,隊員一個星期歇一天,隊長以上基本沒有歇班,周六日頂多有半天回家。“每年也招了些大學生,但是,我們這兒哪兒留得住?沒過兩年,都跑到其他單位了。”局裡的編制有限,隻能從社會上招聘協勤,現在該局的協勤有250人,“人頭費”2000元左右,算上加班費,扣除保險,一個月到手也就1000多元。這些協勤多在20歲出頭,血氣方剛,學歷普遍不高,“我們隻能靠制度來約束他們,但是,誰也不知道哪天會捅什麼婁子。我就如同坐在‘火山口’上。”

河西區綜合執法局高樹春副局長說,執法局正式執法人員年齡偏大,體質偏差,很多人患有各種疾病,協勤已是主要力量。協勤工作累,收入低,還沒有上升空間,怎麼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該局一直在探索新的管理模式。“我們從優秀的協勤中,選拔成為隊長助理,協助隊長工作。體制原因,這些人同樣沒有執法權。而且,隊長助理每年都要考核,能上能下,干得不好,立即免職。協勤隊員們‘5+2’、‘白加黑’,全年沒有休息日。這麼高強度的工作,卻是臨時工的身份,拿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的工資,對保持隊伍的穩定性,是個很大威脅。”

河北區綜合執法局局長張大全說,現在要求精細化管理,但該局缺人嚴重。“讓我管,我不回避,可我沒有人啊。不吃不喝,不睡覺,我們也管不過來。”該局干部編制220人,一半是老弱病殘,協勤100多人,“區裡有296條干支道路,1.2萬個商家門臉,窗貼、燈箱、裡空外賣,我們都要管。今年上半年,我們區拆除違法建設8000多平方米,全市最多。”張大全說,哪個違章也不好拆,一旦等蓋起來,更拆不動。“要防止出現這些難題,隊員們就要不停地巡視,一發現有人備料,就要去執法。難度太大,工作量太大。”

經費問題,更是不容回避的焦點。據了解,在以前,部分區縣綜合執法局的經費,相當一部分靠行政罰款返還,用這筆錢來養活協勤,給正式隊員發加班費。“罰款部分返還,隊員們積極性是有了。但是,能保証執法的絕對公正嗎?”

當下,絕大多數區縣已經改變這個模式。但財政發的錢,也僅是基本工資,其他支出,如車輛的汽油錢、加班費等,仍不能得到保障。

對此,讀者反映最為強烈。家住南開區華苑的王先生說:“如果讓政府執法單位去創收,本身就不合法。城管經費,財政上為何不能得到保障?如果需要靠創收發工資,這種‘創收執法’如何讓群眾信服?又何談解決城管之困?”

記者手記

城管之困,時代之痛

城管之困,其深層次原因,是城市規劃的欠缺,是社會保障機制的滯后。但是規劃、建委、社保,卻不會直接或較少面對市民。社會矛盾的直接表現形式,就演變成了“市民與城管的沖突”,矛頭對准了城管。

有人說,遇有急難險重、臟活累活,都是城管上。如此一來,城管人自己都覺得,所謂的城管就成了一個“破筐”,什麼難事、棘手的事都往裡裝——因為裝得不好看,還要挨罵。

還有人說,在領導能指揮的人員中,城管是“自己人”,聽招呼、聽話、肯干。但是,城管的權力又受到法律的制約,他沒有對人的權力,威懾力不足——稍有逾矩,又會成為焦點。

也有人說,綜合執法局是“地方糧票”,沒人撐腰,腰杆不直,說話不硬氣,最易成為市民的“出氣筒”。而有的市民甚至是在別的地方受了氣,不敢撒,不能撒,沒有機會撒,一股腦全讓城管“埋了單”。

城市需要管理,城市離不開城管。我們不能飲鴆止渴,因城管工作中的問題,徹底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城市快速發展,不可避免地會帶來一些陣痛。所有這些陣痛,也不能讓城管一家來“埋單”,這既不理性,也不科學,更不公平。

城管之困,是中國社會轉型過程的“代價”。城管之困,既在於城市整潔需求和弱勢群體生存需求間的矛盾,在於現有體制下機構改革的困局,也在於執法效率與市民民主法治意識提升間的矛盾。

城市快速發展,像高速行駛的列車,列車越快,對各硬件性能的要求更嚴格,更易暴露眾多問題。城管之困,是各類矛盾的綜合和集中反映。我們希望列車能行駛得更穩些,哪怕慢一些。

我們都是坐在列車上的乘客,列車的安全與否,與我們大家息息相關。為了列車運行更良好、更平穩,社會各方都需要共同研究社會創新管理。面對城管之困,我們每一位市民,都應該理性思考,不能人雲亦雲,怨天尤人,一味譴責、謾罵。我們要塌下心去調研,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城管,如何規范城管執法,如何營造城管執法氛圍,如何建設管理好我們的城市。

城管之困,是我們這個時代每個人的痛苦。建設美麗天津,我們每一位市民都責無旁貸,都應勇於擔當,共同研究如何面對,如何解決。

專家觀點

城管被認可應兼顧執法目的、手段、方式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兵說,城管執法的合法性在於生活秩序本身,還在於其有限的執法權以及其合法行使權力本身,特別是中國社會轉型期過程中對於社會秩序的內在追求和推崇。每個人都希望享受秩序和方便,但卻很少思考其背后需要支付的成本和付出的代價。事實上,城管在完成一件難以完成的神聖使命,這是這個轉型過程中的代價,是每個人都應該承擔和面對的。

城管之痛在於新秩序形成過程的艱難,城管之困在於其面對的是人民對於理想狀態和結果的理想化設想,而對於其過程的復雜性和困難程度缺少充分的認識和思考。兼顧城管的效率和其執法的合法公正,可以作為其未來發展之方向。

城管執法目的的正當性,應該與手段、方式的正當性相結合,其執法權就能獲得社會更大的認同和接受,城管執法者也可具有更大的權威。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如何有序進行,兼顧平等與秩序,公正與效率,城管執法應該探索出一條中國城市化發展和城市有序管理的新路。社會管理創新既包括執法方式與手段,也包括執法的思維與理念,還包括守法倡導與宣傳。

互動板塊

@天津日報

歡迎網友參與互動

@她們非讓我注冊:城管也是人,也是爹媽生的。出來都是工作,職責所在,咱就不能體諒一下嗎?還是願意以善意去相信他們。鼓動與執法者對抗,這樣的做法要不得。

@屁民haoli:該管就得管,人們的思維總是擺攤影響他出行的時候就嫌棄,擺攤方便他購物的時候就喜歡,可是哪裡有那麼多的稱心如意,規范管理,合理規劃,把該集中的功能集中實現,該整治管理的好好整治,目前看來非常必要。

@阿司匹林與路燈:城管很辛苦,但別光叫屈。你們工作是為了周圍群眾,為什麼工作得不到圍觀群眾的支持?反思吧!

@RichardBen:我們家附近的露天菜市場,菜價就挺便宜的。城管把小販趕走了,進正規市場一看,都好貴。我們小百姓從執法中得到什麼好處了?

@siyue2013:城管被小販“碰瓷兒”,到底誰是弱勢群體?

@蜜蜂愛睡覺:城管工作任務繁重,工作難度大,而且與市民有著直接的接觸。因為歷史原因,城管在群眾中的印象一般與粗暴、野蠻有關,所以城管形象的重塑成為擺在城管工作面前的重要議程。希望城管能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注重形象樹立,也希望市民能換位思考,理解城管工作。

@秋雨喝奶茶:挺喜歡上海曾推出的某種試點,即某處是否能擺攤大家公投說了算。這樣化解了小販與城管的矛盾。對自發形成的市場調研,一方面是否有需求,另一方面是否能以某種合法的方式,在某個時段便民而不擾民地存在。

@扇子_虐殺小學期:我覺得吧,先不說城管怎麼樣,商販什麼的也要自律,佔道擺攤,早晚高峰擺攤,過於嚴重的缺斤短兩都隻能讓人呵呵,小販城管都不容易要互相體諒,又不是每件事上都是城管理虧。(話說我覺得學校西門外面的早市就特別棒,商販每天11點准時收攤,那個位置也不妨礙交通,多點這樣的地方就好了)

@天津市河西區綜合執法局:感謝媒體對綜合執法正確客觀的評論和深度報道,該文章進一步澄清了部分網民對綜合執法工作的不真實報道,下一步我局將加強網絡宣傳,正面積極的接受群眾和媒體的意見和建議,我們也希望廣大媒體正確的引導網絡輿論。

(記者 胡然 見習記者 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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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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