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9日08:1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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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宋 嵩 |
6月27日,民政部決定,在江蘇省昆山市、浙江省海寧市、河南省洛寧縣、廣東省深圳市開展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試點,將困境兒童納入保障范圍。
何為“困境兒童”?按照民政部的定義,兒童分為孤兒、困境兒童、困境家庭兒童、普通兒童。其中,困境兒童包括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困境家庭兒童包括父母重度殘疾或重病的兒童、父母長期服刑在押或強制戒毒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的兒童、貧困家庭的兒童。
兩個月了,試點工作有怎樣的進展,又面臨怎樣的問題,記者分赴四地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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