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9日14:2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政法委、編辦,政府發改委、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民政廳(局)、司法廳(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文化廳(局)、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信訪局、扶貧辦,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政法委、編辦,發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務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文化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委、信訪局、扶貧辦,工會、團委、婦聯、殘聯,部分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黨組(黨委),部分高等學校黨委: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已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第3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報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文化部
衛生部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信訪局
國務院扶貧辦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中國殘聯
2012年2月20日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
(2011—2020年)
為加快推進我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增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人才支撐能力,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規劃。
一、序言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是具有一定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技能,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扶貧濟困、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扶、人口計生、應急處置、群眾文化等領域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的專門人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大力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對增強社區服務功能、提高社區居民自治能力、促進和諧社區建設﹔對促進就業、擴大內需、優化人才資本配置﹔對落實社會政策、創新公共服務方式、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對有效預防和解決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信息化、國際化加速發展所產生的社會問題、降低社會管理成本、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文明進步﹔對彰顯人文關懷、密切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建設宏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決策部署以來,尤其是黨的十七大之后,我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制度建設穩步推進,實踐探索不斷深入,發展了一支近20萬人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他們在提供專業服務、解決群眾困難、化解社會矛盾、推進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方面作用逐步顯現。同時,必須清醒認識到,當前我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工作還存在基礎比較薄弱,崗位不明確,投入不足,體制機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人才數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質不高、結構不太合理等問題。我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發展總體水平與現有經濟實力不相匹配,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不相適應,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我們要緊緊抓住未來十幾年我國人才事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按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像高度重視選拔培養經濟建設人才那樣,高度重視選拔培養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採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戰略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立足於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適應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需求,按照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總體部署,以人才培養為基礎,以人才使用為根本,以人才評價激勵為重點,以政策制度建設為保障,以重點工程實施為載體,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面向群眾、服務基層。將直接滿足人民群眾服務需求作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用人民群眾滿意度檢驗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成效。同時,著力加強基層社會服務平台建設,引導社會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基層服務。
二是突出重點、統籌推進。以城鄉基層為重點加強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著力推進基層社會工作服務與管理平台建設。以培養高層次社會工作管理人才、服務人才及教育與研究人才為引領,優先開發為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先解決制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的重大問題。通過重點突破、以點帶面,使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由重點領域向一般領域推進、社會工作受益對象由特定人群向普通大眾拓展,統籌推進各方面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是完善結構、強化能力。適應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不斷促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向廣大基層、農村和中西部地區流動,不斷完善各領域、各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結構。堅持專業化、職業化方向,以職業能力建設為核心,強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價值倫理以及應用專業理論、知識、方法、技巧和職業技能提供社會服務、加強社會管理、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
四是黨政主導、社會運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工作的領導,完善管理體制,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確保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充分發揮政府在推動社會工作發展、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切實履行在依法規范、政策引導、資金投入等方面職責﹔同時,加強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建設,培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社會工作行業自治組織,促進社會工作服務主體多元化發展,形成黨政主導、社會運作、公眾參與的社會工作服務與管理格局。
(三)戰略目標
到2020年,我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法規、政策和制度體系,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使之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社會服務需求。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規模不斷壯大。到2015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50萬人,其中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証書或達到同等能力素質的中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5萬人,具有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証書或達到同等能力素質的高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1萬人。到2020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145萬人,其中中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20萬人、高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達到3萬人。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結構不斷優化。根據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逐步優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區域結構、城鄉結構、領域結構、專業結構、能力結構和年齡結構,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級人才梯次結構和人才布局,逐步實現社會工作服務在城鄉、區域和領域的全覆蓋。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能力素質不斷提升。未系統受過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的社會服務人員普遍接受一定時數的社會工作專業培訓。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專業價值倫理不斷強化,專業理論與知識不斷豐富,專業方法與技術不斷完善,專業實務能力不斷增強,綜合素質大幅度提升。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效能不斷增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提供社會服務、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降低社會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增進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專業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環境不斷改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開發、評價發現、選拔使用、流動配置、激勵保障方面的法規、政策與制度不斷完善﹔社會工作服務與管理網絡基本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數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覆蓋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學,作用更加明顯,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市場進一步發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更加健全。
三、人才隊伍建設主要任務
(一)大規模開發社會工作服務人才
發展目標:適應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轉型需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專業化社會服務需求,以培養開發社區建設、社會救助、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服務、職工服務、流動人口服務、婚姻家庭服務、教育輔導、衛生服務、矯治幫扶、群眾文化等領域的基層社會工作服務人才為重點,以整合、提升、轉化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為基礎,統籌推進各類社會工作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數量足、結構優、能力強、素質高的社會工作服務人才隊伍。
主要舉措:制定高層次社會工作服務人才培養計劃,將國(境)內外優質社會工作培訓資源優先用於培養開發各領域高層次社會工作服務人才。研究制定各主要領域加強社會工作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將社會工作專業技術人才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和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組織實施社會工作服務人才職業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對城鄉基層黨組織、群團組織、居(村)民自治組織、社區服務組織、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中直接從事社會服務的人員進行大規模、系統化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培訓。
實施社會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工程,研究開發社會工作遠程教育培訓網絡。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和教材建設工程,建立一批分工明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會工作培訓基地,開發適應各領域、各類型社會工作服務人才發展需要的培訓教材體系。加強實訓基地建設,依托基礎較好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一批覆蓋各領域的社會工作實訓基地。
實施社會工作服務標准化建設示范工程,通過加強標准化建設,建立和完善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實施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建設工程,著力培育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廣泛吸納社會工作服務人才。
研究制定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政策。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計劃以及服務新農村建設計劃,支持培養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廣大農村社會工作服務人才。
(二)大力培養社會工作管理人才
發展目標:適應社會工作行政管理、行業組織建設、服務機構發展和專業實務推進的需要,培養造就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宏觀視野、戰略思維與專業眼光,善於推動事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行政和行業管理人才﹔培養造就一批具有社會使命感、懂運營、會管理、通曉社會服務專業知識的社會工作機構管理人才﹔培養造就一批熟練掌握專業督導方法與技術、具備豐富實務經驗、善於解決復雜專業問題,能夠帶動社會工作服務人才成長、推動專業實務發展的社會工作督導人才。
主要舉措:依托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示范性職業院校、知名公益類服務組織、公共服務機構和其他社會工作培訓機構,加大各類社會工作管理人才培養力度。組織實施社會工作管理人才綜合素質提升工程,重點加大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區服務、殘障康復、婚姻家庭、扶貧濟困、職工幫扶等社會服務機構管理人才培養力度,提高社會工作服務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將社會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納入黨政人才素質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培養一批熟悉社會工作、社會政策的領導干部進入地方及有關部門和組織領導班子,同時對現有分管社會工作的領導干部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培訓。
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有關部門與組織要培養、引進和選拔一批熟悉社會工作理論知識、掌握社會工作方法技術的行政管理人才。適應各層次、各領域、各類別社會工作行業組織發展需要,遵循社會工作行業管理規律,創新行業管理人才培養、選拔、使用和流動機制。健全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內部治理結構,將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管理人才納入各級政府人才培養體系。創新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社會工作管理人才選拔使用機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經營業績評價指標體系。分類制定社會工作專業督導能力素質標准,完善專業督導方法與技術,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督導制度。
(三)加快培養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
發展目標:適應社會工作專業教育、理論、政策與實務發展需要,重點培養造就一批理論功底深、實務能力強,系統掌握國內外社會工作法規政策,能夠推動本土社會工作理論和政策實務發展、具備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能力的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
主要舉措: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青年英才開發計劃,組織實施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引進工程,通過社會工作博士學位教育、社會工作科研和服務項目帶動、國(境)外進修深造等方式,重點培養一批學歷高、研究能力強、學術成果豐富、有良好國際溝通能力的社會工作教育教學人才和政策實務研究人才。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基地。積極吸引國(境)外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來華從事教育教學與研究工作。鼓勵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領辦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引導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走出書本、走出課堂、走向基層、深入實踐,提高其應用理論解決實踐問題的能力。強化對社會工作基礎理論和政策實務研究的支持。加強社會工作專業研究機構和學術交流平台建設。
統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現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根據相關社會服務部門、行業和領域的特點,大力培養適合部門需要、體現行業特色、滿足領域需求的社會工作服務人才、管理人才及教育與研究人才。大力普及志願服務理念,強化志願服務意識,弘揚志願服務精神,倡導志願服務行為,健全面向全社會的志願服務動員系統。充分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優勢,規范相關志願者招募注冊,加強相關志願者培訓管理,建設宏大的社會服務志願者隊伍,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聯動服務機制,為加強社會服務與管理提供堅實的人才資源基礎。
四、體制機制與重大政策
(一)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管理體制機制
目標要求:根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當前需要和長遠需求,按照黨管人才原則,建立健全符合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律、體現中國特色的管理體制機制。
主要舉措: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切實加強黨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領導,建立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化、衛生、人口計生、信訪、扶貧等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紅十字會等組織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組織部門要做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民政部門要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切實履行好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職能﹔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和殘聯、紅十字會等組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大力加強本系統、本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其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教育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聯席會議制度。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信息統計,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年度統計調查和定期發布制度,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信息庫建設。
進一步改進人才管理方式,完善相關公共服務,為在社會組織從業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供檔案管理、戶籍轉移、保險交付、爭議仲裁等“一站式”服務,解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后顧之憂。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市場培育發展,形成以市場調節為基礎的人才流動配置機制。
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制建設,推動社會工作立法,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管理條例,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信息披露、專業督導、服務評估、行業自律、繼續教育、違紀處置、職業道德規范等配套制度,用法律法規明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職責權利、規范職業行為,形成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環境。
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投入機制,落實人才優先投入政策,逐步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將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納入政府支持范圍,建立並逐步完善政府與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合作機制﹔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建立社會工作發展基金,為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提供穩定、充足的經費支持。
(二)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政策
目標要求:以國家發展和社會需求為導向,以專業化、職業化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學歷層次教育共同發展,專業培訓和知識普及有機結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政策。
主要舉措: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合理配置教育培訓資源,明確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支持民族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意見,加大西部地區、民族地區社會工作管理人才、服務人才及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開發力度。
加強社會工作學科專業體系建設,制定適合我國各層次、各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課程設置和教學標准,建立科學、規范的社會工作專業教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相銜接的社會工作專業學歷學位體系,完善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制度。改革社會工作教育培養模式,提高實踐教學在學校教育中的比重,探索實行社會工作課堂教學與實務教育相結合的機制,配備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實習督導。制定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實施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有機結合的政策措施。建立社會工作專科、本科成人教育制度。大力發展社會工作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根據行業、領域發展需要,設置相關專業方向,著力培養應用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逐步形成完善的職業教育體系。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制定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實習督導管理辦法,建立科學合理、標准規范的實習督導制度,明確社會工作督導教師配備標准。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教師參與社會工作實踐制度,加強“雙師型”隊伍和督導教師隊伍培養力度。改革社會工作專業教師評價辦法,加大實踐教學成果考核比重。開發一批社會工作專業精品課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教材體系。
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繼續教育制度,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繼續教育體系。加大社會工作培訓師資隊伍建設,打造一支專兼職結合、理論與實務水平較高的培訓師資隊伍。制定社會工作培訓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培育、評估和監督。
(三)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評價政策
目標要求:堅持以職業道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為基礎,逐步完善符合國情、與國際接軌、科學合理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評價政策。
主要舉措:實施分類管理,研究制定適合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能力素質標准以及評價、鑒定辦法。制定社會工作員和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形成初、中、高級相銜接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體系。將取得職業水平証書的社會工作專業技術人才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范圍,改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人事管理辦法。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登記管理辦法,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資格制度。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道德守則和專業行為規范,加強職業道德和作風建設。
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考核制度,根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從業領域、單位性質和崗位勝任力要求,分類形成由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等要素構成的崗位評價指標體系。要在有關事業單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主要內容,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考核辦法。要積極引導有關社會組織建立符合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特點的評價機制。
(四)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使用政策
目標要求:堅持以用為本原則,著眼於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合理流動需要,以開發專職崗位和培育服務載體為重點,以暢通人才流動渠道為保障,逐步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使用政策。
主要舉措:建立健全城鄉社區、相關事業單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崗位開發設置和專業人才使用政策措施。在城市社區要逐步加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配置力度,探索在農村社區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逐步實現每個農村社區至少配備一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目標。制定出台城鄉基層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建設意見,逐步建立城鄉基層社會工作服務網絡。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積極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完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政策,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崗位力度,改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環境。建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第三方監督機制。加強黨對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領導,在各類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
加大相關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和專業人才使用力度,老年人福利機構、殘疾人福利和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收養服務機構、婦女兒童援助機構、困難職工幫扶機構、婚姻家庭服務機構、青少年服務機構、社會救助和管理機構、優撫安置服務保障機構等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要將社會工作崗位明確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學校、醫院、基層文化服務機構、人口計生服務機構等要根據需要逐步設置社會工作崗位。支持企業設立社會工作崗位,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開展職工服務。有社會工作服務需求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要根據需要明確社會工作崗位。
研究制定促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流動政策,積極推動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國家有關對口支援機制,通過雙向挂職、短期工作、項目合作等多種形式,引導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向急需緊缺地區、部門和行業流動。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報考公職人員和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優先錄用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生到城鄉基層、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就業。開展城鄉人才對口扶持,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造條件引導和鼓勵城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農村社區開展服務。研究制定吸引、留住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西部地區工作的優惠政策,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對口支持制度,大力推進東部、中部與西部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交流與合作。
(五)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政策
目標要求:以激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性、穩定人才隊伍、充分實現人才價值為目標,綜合運用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方式,建立健全有利於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長期、安心扎根基層、服務一線的激勵保障政策。
主要舉措: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保障機制,逐步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整體薪酬。在城鄉社區和公益類社會組織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由所在單位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重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社會保障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以黨委、政府獎勵為導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多種形式的表彰獎勵活動。以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為主體,努力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地位和待遇。
將吸納一定比例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為評估公益類社會組織的重要指標和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條件。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招錄、招聘社會服務相關職位工作人員和選拔干部時,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錄用具有豐富基層實踐經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質好、熟悉社會服務與管理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吸納進基層黨員干部隊伍,選拔進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支持有突出貢獻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進入地方基層人大、政協參政議政。
五、重點工程
(一)社會工作服務人才職業能力建設工程
為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高素質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的迫切需要,切實改變現有社會工作服務人員創新創業能力不強現狀,每年培訓10000名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証書人員。到2015年,通過進修、實習、短訓、函授、自學考試等形式,對現有社會工作服務人員進行累計不低於480小時的專業教育和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理論、知識、方法和技巧,熟悉相關法規政策,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到2020年,實現所有在崗社會工作服務人員系統接受良好的專業教育和培訓。
(二)社會工作管理人才綜合素質提升工程
著眼於提高我國社會工作現代化管理水平和社會公共服務產品供給能力,到2020年培養一批具備社會工作專業理念、熟悉社會工作發展規律,能夠統籌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人才﹔培養8萬名具有社會使命感,掌握現代組織管理知識,擁有豐富管理經驗,能夠有效整合資源、協調關系、凝聚隊伍的社會工作機構管理人才﹔培養8萬名具有扎實理論知識基礎、豐富實務經驗且能夠指導解決重大復雜專業問題、引導推動社會工作服務人才成長發展的專業督導人才。
(三)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引進工程
適應我國社會工作蓬勃發展需要,著眼於培養高層次、領軍型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將高等學校中社會工作教育與研究人才培養納入國家高素質教育人才培養工程、青年英才開發計劃。在統籌考慮現有社會工作學科研究布局和資源基礎上,推動社會工作學科重點研究基地建設。到2020年,依托現有資源,建立500家社會工作專業重點實訓基地。加快推進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教育發展,到2020年培養和引進3萬名社會工作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300名社會工作專業博士,3000名“雙師型”專業教師。
(四)社會工作知識普及工程
將社會工作知識列入黨政領導干部以及人民團體和有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培訓課程,在各級黨政領導干部以及人民團體和有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中加入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專題。每年定期舉辦地廳(局)級領導干部社會工作專題研究班和縣(處)級領導干部社會工作專題研究班,有計劃地對社會服務與管理密切相關的部門和組織干部職工進行社會工作知識普及培訓,到2020年基本完成對主管社會服務與管理有關部門或相關工作的地廳(局)級和縣(處)級領導干部社會工作知識輪訓。著重對鄉鎮(街道)相關工作人員、基層黨組織干部、居(村)民委員會成員、下派基層鍛煉干部和大學生,以及直接從事社會服務與管理一線人員普及社會工作知識,提升其專業服務與管理能力。將社會工作課程列入高等學校公共基礎課程范圍,對相關專業學生進行社會工作通識教育。加強對教育工作者、醫務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密切相關人員的社會工作知識普及培訓。組織編寫社會工作知識普及讀本,加強社會工作宣傳載體建設,通過多種方式提高社會工作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計劃
按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部署,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政策措施。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從高校社會工作院系、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抽調專業人員組建服務隊,培育農村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力量。到2015年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通過依托社區服務中心或新建等方式培育發展200個農村社會工作服務站,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有一家社會工作服務站,帶動培養5萬名農村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示范引領其他農村地區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推動解決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帶來的農村流動人口、留守人員以及社區發展方面的有關問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六)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計劃
按照國家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要求,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的政策措施。採取培訓、調訓、挂職鍛煉等形式每年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500名急需緊缺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當地培養相關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每年組織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工作或提供服務,同時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發達地區實踐鍛煉創造條件。
(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和教材建設工程
適應大規模開展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教育培訓需要,著力加強社會工作培訓基地建設。按照分工明確、布局合理、整合資源、優勢互補原則,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高等院校和各類培訓機構等現有培訓資源,到2020年,重點扶持發展300家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其中國家層面發展50家並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國家級繼續教育基地建設范圍,逐步形成覆蓋全國的社會工作培訓與繼續教育網絡。分類制定社會工作培訓課程大綱,形成一批針對性、實務性和科學性強的社會工作培訓教材。
(八)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建設工程
為創新社會服務與管理方式,擴大社會工作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整合現有資源或新建等方式逐步建立50個國家級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重點扶持和發展為老年人、婦女、兒童、青少年、殘疾人、失業人員、低保對象、扶貧對象、受災群眾、進城務工人員、藥物濫用人員、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到2020年,培育發展8萬家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九)社會工作服務標准化建設示范工程
大力加強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網絡建設,逐步推進全國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和城鄉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街道(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全覆蓋。著力推進社會工作標准體系研究,建立與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相適應的社會工作標准體系。到2020年建立200個社會工作服務標准化示范地區、1000個社會工作服務標准化示范單位和2000個社會工作服務標准化示范社區,引導和推動社會工作服務發展,擴大社會工作服務覆蓋面。
(十)社會工作信息系統建設工程
適應社會工作信息化、現代化發展需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建設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管理門戶網站,到2015年建立能夠支撐200萬用戶在線,全面覆蓋所有縣(區、市)的管理信息系統平台,實現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需求預測、就業預警、在線登記注冊、信息查詢、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管﹔建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信息庫,推動整合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資源,建立社會工作服務網絡體系﹔開發各領域、各層次、各類型社會工作教育培訓課件,擴大遠程教育培訓覆蓋面﹔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過程管理,不斷提高社會工作服務質量、提升社會工作信息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中央有關部門要做好抓方向、抓宏觀、抓政策、抓協調工作,地方有關部門要做好中央政策落實和推進本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部門要把握規劃方向,做好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強化工作力量,推動有關工作落實。其他有關部門和組織要做好本業務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要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班子考核指標,建立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每年通報規劃落實情況。
(二)建立規劃體系。各地要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本規劃為指導,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形成與國家規劃銜接配套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落實方案,指導推動本行業、本領域貫徹規劃要求,推動本行業、本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三)加大資金投入。隨著國家財力增長,不斷加大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力度,並引導社會資金,增加對規劃項目的投入,以形成財政資金、社會資金等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投入機制。
(四)加強示范引導。認真總結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實踐經驗,組織開展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示范地區和單位創建活動,發揮示范地區和單位的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推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的全面落實。
(五)加強研究宣傳。深入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理論研究,積極探索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資源開發規律。運用多種方式開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宣傳,提高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社會認知度。廣泛宣傳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規劃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主要舉措以及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為規劃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