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1月11日15:2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手机看新闻
民众是建设幸福社会的主体
幸福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是否感到幸福,既取决于一些基本物质条件是否得到了满足,也取决于其内心是否愉悦,精神追求是否得到了满足。而影响“幸福施政”的主观指标,如人际关系、家庭氛围、社会信心等,也令一些人担心“被幸福”。在幸福社会建设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主导”与“民众主体”之间的关系,如何让政策措施与群众的真实感受不发生脱节,是对执政者的新考验。
幸福不幸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子。如果一个地方政府的执政者,满足于在幸福感、幸福指数上自说自话,甚至造假,它的后果可能比GDP造假的后果更恶劣。
民众永远是幸福社会建设的主体,幸福不幸福,关键看老百姓怎么评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每年搞的调查,问卷上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让群众就城市的某一方面打分,是满意、基本满意还是不满意;给幸福城市的市长颁奖的,也是普通市民代表。
可以说,民意是幸福感的决定因素。建设幸福中国,永远离不开民众的参与。幸福感,是民意的晴雨表。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把人民的幸福感作为工作重心,会对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转变,提出很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幸福取决于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动——个体不仅是幸福的分享者,更应成为共同幸福的缔造人、建设者。就像十八大报告中所讲的“全党全国人民行动起来,就一定能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这样的缔造与建设,一个相当重要的基础是对未来的期待和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发展预期”是提升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因素。2009年,在将县级市也列入幸福感调查序列之后,就有一个意外发现:离开“北上广”的年轻人,在发达地区的小城市里,也会找到更实在的发展期待,而这些小城市的幸福感和活力也因此增强。
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成功,正是因为大家对中国的发展有共识,对中国的前景有认同。今天的中国社会,虽然有种种不同的利益诉求,有不同的期望和想法,但聚合人们认同的东西客观存在,那就是中国在向前、在发展,任何个人都应当会在中国发展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和机会。
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梦”。没有这个梦想,我们对于幸福感提升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切实可行的路径。如果对社会发展方向缺少共识,难免就会出现幸福感的低迷和消极“抱怨文化”的盛行。
十八大报告为八年后,也就是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五类目标,就是距今很近的“中国梦”。
对于政府和社会而言,要找到不同诉求和期望的“最大公约数”,要告诉每一个成员:社会正在向什么方向走,有可能给你提供怎样的空间,让你自己去追求个人的发展;你的付出、你的贡献,将会获得怎样的回报。要给个人明确的信息:幸福并不意味着任何期望都可能得到满足,但它意味着你的期望有实现的可能和路径,未来正在召唤和期待你的努力。
执政者有责任激励并呵护人民的愿景。保持明确的发展方向、稳定持续的政策、公开的信息披露,公众就能回报以信心和良好预期。而信心,比黄金还珍贵。
2011年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这是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的转折点,实现中国社会结构的大变迁。城镇化提速是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主要原因之一,但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停车困难、收入差距扩大、劳资关系紧张等城市病,也对社会管理、创造幸福提出新的难题,哪一条搞不好都会影响幸福的感受。
所有这一切,都对执政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国社会正处在内部结构大变动、利益格局大调整的过程中,如何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和谐稳定,如何让生活更美好,让民众的生活更幸福,是一道永恒的考题。
应当说,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下,面对两个“百年目标”,幸福建设的探索还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从执政者到公众,需要达成共识,理性冷静面对,不执着于统计数据,不止步于民生工程,也不简单地苛求“幸福指数”直线飙升。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没有终点、没有上限,只有持之以恒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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