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1月11日15:2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手机看新闻
“幸福”不是时髦,
而是执政理念
在多个地方编制的“幸福指数构成”或“幸福感统计指标”中,可以看到,“幸福指数”一般分为客观和主观两部分,前者包括健康与基本生存福利、经济福利、社会福利、文化福利、环境福利等,后者包括人际关系、家庭氛围、社会信心、自我情绪管理等。
同时,“优化城市环境增强市民幸福感”,“用提高劳动者幸福感来留人”,“抓紧教育、卫生、社保等七项民生工程,努力提升百姓幸福感”等等新闻也时常可见。
一些地方还提出了种种“幸福工程”的概念,其良苦用心不容怀疑。但,幸福感不该是一只时髦的“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幸福感也不是一枚闪亮的标签,贴到哪里哪里亮。
从科学发展到和谐社会,再到幸福中国,从以人为本到统筹协调,再到注重改革发展成果共享,这是一种执政理念和价值观的递进,是面对复杂的利益变动格局、面对多重的社会转型矛盾、面向未来中国富民强国道路的必然选择。
每一个重要理念的提出,都提供了新的执政资源,需要执政者倍加珍惜,如果运用失当,变成套话、空话,反而会让民众生厌,甚至造成政府公信力减退,百姓“被幸福”的感觉往往由之产生。
还可以看到,一些地方尝试推出“幸福指数”,用来考核干部政绩。相比以往仅以GDP单一指标进行考核来说,这算是个进步。可随之而来的考验,将会是如何避免“幸福指数”不走“GDP崇拜”老路。
其实,无论GDP还是“幸福指数”,指标本身无关对错,重要的是如何使用这些概念和指标,想用它们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比如,GDP若成为考核干部政绩的唯一指标,则可能异化出一些扭曲行为。
“幸福”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它是一个综合的主体感受反应的集束指标,因此,单一元素的突进,也许在提升幸福感上的作用并不明显,而单一元素的塌陷却常会给“幸福感”带来滑坡效应。
让百分之百的民众都感到幸福,是绝对理想的目标,现实中是极难做到的。要做的是让“幸福指数”稳定地保持在一个较高比例的良好区间之内,即让绝大多数民众感到幸福。
观察过去五年的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幸福指数”并不是可以像GDP一样长期保持线性增长的,也并不适用于对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进行排队和比较,不宜像关注GDP那样一味地强调“幸福指数”持续增长的幅度及不同地区所处位次的变动。
有的地方每年发布“幸福指数”,对所辖的县(市)区进行排序,甚至机械地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指标,这样,“幸福指数”就可能成为新的政绩工程。如果和GDP考核一样,用这样的指标来排队,容易重新陷入“数字陷阱”,反倒会让幸福贬值。
不能把“幸福指数”简单化作一个技术指标。“幸福指数”绝不是赶时髦,而是一种执政理念。“幸福指数”的更大意义在于“诊断”,帮助政府发现政策制定、施政过程中的问题。提倡对幸福感的关注,意味着从单纯追求发展速度转向把更多的政策、资源投向民生,这原本就蕴涵着对地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自觉性的呼唤,希望让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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