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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共建共享浙江人

王慧敏  陶佳苹

2012年11月07日05: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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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外来人口流入大省,浙江名副其实:全省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比为1∶2;11个县(市、区)、126个乡镇(街道)、2322个社区(村)“人口倒挂”。

怎样对待外来人口,如何处理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的关系,既关乎浙江经济发展,也关乎社会稳定。

10多年来,浙江决策者们秉承“新、老浙江人都是一家人”这一理念,不断消弭制度、社会红利方面的差异,创出了外来人口、本地人口和谐共生、和谐共荣的“浙江样板”。

制度破冰:填平身份鸿沟,敞开胸怀热心接纳外来人口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打工者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2000年,浙江外来务工者达404.2万;2005年达到1291万;2011年超过2215万人…… 

外来人口的到来大大弥补了浙江劳动力的不足,让浙江经济发展尽享人口红利优势。可以说,浙江腾飞,外来务工者功不可没。

近些年,外来务工者集聚形式出现了变化:当年的农民工,扛上被褥就出门;而今,40%以上的流动人口属于家庭式流动。这意味着他们对子女就学、看病就医等公共服务需求大大提高。人员构成也发生了变化:16到30岁之间的新生代外来务工者占45.5%——这个群体渴望城市生活,维权意识更强,而由他们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也在逐年增多……

对这些外来人口是封堵限制,还是敞开胸怀热心接纳?浙江的决策者们选择了后者。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认为:“为国家转移剩余劳动力,经济先发地区责无旁贷。”

浙江采取的措施之一是,反哺这些在浙江流下辛勤汗水的“新浙江人”,让他们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200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工参保比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从住房条件、养老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为外来务工者编织了严密的权益保障“安全网”。

2009年10月1日,浙江又在全国率先出台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把“实现新老浙江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目标。

浙江由此告别了流动人口管理的暂住证制度,取而代之以居住证制度。

与暂住证以治理为目的不同,居住证以服务为主导,将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各种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汇聚于一体。

“居住证和暂住证一字之差,却实现了质的飞跃。”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办公室主任阮文广说,“管理思路的转变从称呼上最能体现。最初的称呼是‘外来民工’,到后来变为‘外来人口’,之后又变为‘流动人口’,到现在叫‘新浙江人’,这说明浙江真的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居住证制度打破了二元户籍制度对外来务工者的限制,让他们在保有原户籍权利的同时,能平等地享受同城居民待遇。

“你看,这就是我的居住证。现在,我和本地人真的没有差别了!”在嘉兴平湖打工的河南籍农民工周国平小心翼翼地向记者展示着他的居住证。他一家三口都成了这里的新居民。“身份的改变,让我们更安心。”周国平话语中透着自豪。

目前,浙江全省90个县市区中,已有88个县市区出台了居住证发证申领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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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巍、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