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
2016年11月10日14:0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山西省天镇县民政局四任局长两任纪检组长对下属管理不严被问责。一个部门因一名党员干部发生问题,6人被问责,其中有的已经离职几年,有的即将退休,都是因为他们对长期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离开曾经的职位仍难逃问责,彰显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与连续性。
乍一看,这些纪检干部有点“冤”。他们在任内,对违纪行为和违纪个人“开绿灯”、“当好人”,想的是“等我走了,这些事当没发生一样”。然而,组织上可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离任以后,仍然追究了监督不严的问题并予以严厉的问责。自己给别人“开绿灯”,组织上却不给自己“开绿灯”,真的是“冤”吗?非也!
作为纪检干部,发挥好“探头”作用是职责所在,对于单位里存在的纪律问题,轻者应该“扯袖子”、“咬耳朵”,重者应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各类问题要做到“明察秋毫”、“耳聪目明”。然而,据大量案例看出,有的纪检干部奉行“鸵鸟政策”,不敢或不想得罪人,对各类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在错误面前当“木匠”,只敢用榫卯,不敢钉钉子;是非面前当“瓦匠”,东一抹西一抹,善于和稀泥;对人对事当“花匠”,只栽花不栽刺,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不汇报、不处置的行为,使得党内监督乏力、缺位、错位、不到位,最终酿得“病入膏肓”,悔之晚矣。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进行研究,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其重要出发点就在于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就有什么样的作风。当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发生潜在问题时,就是靠党内政治生活,靠一针见血的党内监督,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实现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最终保证执政能力不退步。挺纪在前、用好纪律的尺子防患于未然,这是我党不断锤炼执政能力的法宝,必须做到“严紧硬”,绝不能“宽松软”。
因此,对于党内政治生活长期“不生火”,党内监督处于随意化、平淡化、形式化的倾向,各级党组织应该积极贯彻六中全会的精神,“敲醒”当“鸵鸟”的纪检干部,坚决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对“关键少数”的党内监督不能疲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还需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对这种“鸵鸟”干部,其他干部也要清醒认识他这不是帮你,而是害你,应该主动要求周围的人指出自己的问题,不要害怕听批评意见。若听不到一点批评的声音,只会加速某些干部“跑偏”的进程。
另外从制度上看,要根治“鸵鸟干部”,就必须让他们明白,今日你对违纪不管不顾,明日组织就要“找你的麻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纪出必行,行之必果,对监督不力者问责,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充分表现。
“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回望历史,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借着六中全会胜利召开的东风,还望这些“鸵鸟”干部们把头抬起来,真正履行互相监督的职责,对政治生活中不严不实的问题敢于批判,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和潜力,永葆共产党人旺盛的青春活力和顽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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