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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以后就被套住”的忏悔没有说服力

林伟

2016年03月24日16: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收受别人第一笔钱时,我也害怕过,但收了以后就被钱套住了,从此当了金钱的奴隶。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思想防线一旦决堤,在犯罪的道路上就会越走越远。到后来别人给我送钱,我都麻木了。这是原海南省澄迈县委常委、副书记、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卢勇(正处级)的忏悔语。(2016年3月15日《检察日报》)

有人说,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这话一点不假。权者,成败之基、荣衰之要。权力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群众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如果把权力当作为个人、家庭和小集团谋取利益的工具,就会导致私欲膨胀、为所欲为,最终从“破纪”走向“破法”,在贪腐的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欲罢不能、追悔莫及。

历史和现实都在告诫我们:廉洁自守能提升性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身为党员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廉其政,廉洁自律绷紧弦,拒腐防变勿思贪。如果你失去了金钱,则失之甚少;如果你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卢勇就是一个典型例证。用他自己忏悔的话说,由于自己一时的贪心、一时的贪婪、一时的糊涂,收下了开发商的巨额好处费,对此我非常后悔,我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贪心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痛苦万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警钟长鸣长鸣长警,醒言常省常省常醒。细细咀嚼卢勇的忏悔,让人感受最深的就是:权力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更不是为所欲为的私器,而是负有人民重托约束的公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权力都是姓“公”不姓“私”的。权力一旦改姓,“私”字就会无限放大,公权的裂缝,就会被私欲一点点撑大。在物欲与人格失衡之后,权力和金钱就成了邪恶的催化剂。卢勇出任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之前,曾被有关部门认为是一名干净的处级干部,然而,在任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的短短4年间,他就开始和老板们打得火热,甚至称兄道弟,为了金钱而跌入犯罪的深渊,成为“贪欲无度,牢狱自筑”的范本,教训惨痛深刻。

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对于卢勇来说,在从“破纪”走向“破法”之前,他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也明白一旦东窗事发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然而他还是要以身试纪、以身试法。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当权势和贪欲融为一体的时候,就会变成一股难以驾驭的疯狂力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势的能量推着他一步步走进贪婪敛财的沼泽,无法回头;贪欲的力量拉着他用贪婪之手敲开地狱之门,无法收手。试想,如果卢勇没有老城工委书记的权力,不是一人说了算,那些老板商人还会如蝇逐臭般地向他行贿人民币823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1万元吗?说白了,还是毁在权力姓“私”上,倒在权力的双刃剑上。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作为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拥有权力以后,必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心中有民、心中有敬、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守好政治底线、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有如履薄冰、似临深渊之感,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纪律,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不给权力留下阴暗面,自觉做到常思“严”之益,常念“纵”之害,修身守纪,警钟长鸣。否则,被贪欲的疯狂力量推向反面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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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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