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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意思”下的“违规建筑”说明啥

赵霞

2015年10月14日09:5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这事儿还多说什么,没有政府默许哪个开发商敢超建出一栋高层来?”一位湖北本地公务员系统消息人士称如此大规模的违建应该是得到了市级层面领导的协调,像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只不过是“依领导意思”办事罢了,“没有领导协调,哪个敢这么放任自流”。(新华网)

在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商从拿地到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与住建、规划、城管、消防等多个部门“打交道”,而且只有得到相关政府领导审批和同意之后,才能签合同、施工。显然,湖北德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鄂州莲花中央广场建立住宅是经过了领导的批准。否则,该房地产就是再有本事也不敢随意的建商品房,况且还是违建高层住宅。

然而,面对该房地产开发商“2号楼超建17层,4号楼超建15层”的违建问题,规划、住建这些部门就一点“不知情”?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这些部门为何不加以制止?据相关人员透露,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只不过是按照“领导意思”办事的。的确,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官场中,哪个部门或者哪个工作人员敢“挺身而出”,“反对领导的意见”,“批评领导的做法”。这严重的反映出当前政治生态中的不良风气:唯领导“马首是瞻”。

“依照领导意思办事”,是我国行政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固然在大多数情况下,领导的意见和建议都是正确的。但是也不能完全保证领导不会“走偏路”“走错路”。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以全局利益、人民利益为重,及时提醒领导,甚至进行“纠错”“反对”,不能怕得罪领导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每天忙着“溜须拍马”,和领导当“一根绳上的蚂蚱”,互相包庇,谋求私利。

不管领导的做法是对还是错,只要是领导的“意思”就要服从,也说明了当前在党政机关中“一把手”专权问题比较突出。“一把手”负责制,虽然能够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率,但是也容易造成领导独断专行或者是滥用权力。因此,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同时,也要注重对领导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必须保障重大的问题决策,开会集体讨论决定,莫让“一把手”成为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的“重灾区”。

总之,为了避免在“领导意思”浇灌下开出的“奇异花”。领导者自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铭记权力姓“公”,不姓“私”,不可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权力监督部门要发挥出监管之效,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而导致的领导“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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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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