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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破解简政放权之“困”

2013年11月11日13:43   来源:半月谈

原标题:破解简政放权之“困”

  权能需匹配,权责要一致,权属应清晰

  在国家新一轮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不但要解决权力在制度范围内“实放”、“真放”、完整地放,还要高度重视放权的后续工作,确保用权、分权、评权、督权等工作配套、到位。

  “权力对基层来说就像是一匹烈马,一方面要骑好,帮助基层驶上发展快车道;另一方面也要缰绳拉住,把这匹马驾驭好,不能偏离轨道。”浙江绍兴县钱清镇镇长朱建刚的话代表了大多数基层干部的想法。

  不少人担心,放权工作如果处理不好,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地方对下放的权力没有能力接盘。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如果没到位,将造成地方有权用不起来。如义乌就存在公共服务力量配置不足的问题。据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有的虽然权限下放了,但信息管理系统的端口不在义乌,办公面临难题。基层政府接不了权,折腾的还是企业和群众。

  二是权力被滥用。有的企业表示,从过去的项目审批经验看,往往“大官好见,小鬼难缠”;有的企业则担心,权力下放后必须确保地方政府能依法行政、准确行政,如果权力下放后,地方没有按章办事怎么办?

  针对此,浙江宁波近年着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行政审批管理、质量、流程、评价、信息、安全、环境等进行全面梳理和研究,制定层次分明、内容全面的标准体系。实现放权后的评权、督权,正是当前不可或缺的一环。

  采访中,许多地方干部、企业、学者都表示,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应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能仅仅“一放了之”。权力下放必须注重整体性、系统性,需“三重并进”。

  一是权能匹配。审批权限下放必须与地方审批能力建设相匹配,事权下放应与财权、要素配置权同步配套,应该帮助地方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检验检测设备配套和软硬件建设方面跟进,否则不能真正提高审批效率。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许春梅介绍,为确保事项下放后可以接得住,他们组织新区部门与市属部门集中对接,进行“一对一”系统培训。

  二是权责对等。改变放权与收权的随意性,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制度规范,特别是基层在掌握权力的同时要承担对等的责任。义乌基层干部认为,权力下放需要配套的法制环境,建议国家制定行政授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下放权限依法授权给承接的下级部门实施,其法律后果由下级部门承受,实现目前对下级行政赋权向法律赋权转变,以维护权责一致的严肃性。

  三是权属清晰。放权的同时要注重分权,特别是中央、省、市和县四级权属的划分要清晰,许多市场主体不知道各级政府的权限,有时“找不到门,拜不到佛”,往往跑上跑下多次才弄明白。

  权属不清就相当于政府设置“黑匣子”,甚至是“设租”,而企业找政府办事的过程又如同在“寻租”,这只有靠政府权属清晰才能解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税根说,我国政府上下间、部门审批权限间缝隙很大,权力如果没有得到合理分配,很容易造成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的流失。(记者 李亚彪 于嘉 王新明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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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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