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因涉嫌单独及伙同其妻子黄某虹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今天,何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7月25日《羊城晚报》)
贪官受贿,面对公诉指控,大呼冤枉“拒不认罪”不乏其人,狡辩推脱“人情往来”比比皆是,不思悔改“心愿未了”偶有发生,但终究难逃法律严惩。而何靖主动投案自首,不做任何辩解和开脱,真的诚如他自己所言“因为网络上负面消息太多”,所以选择投案自首吗?
何靖落马,是网络反腐“战利品”?不尽然也。不可否认,近年来关于何靖个人作风问题、财产来历不明等经济问题以及买官卖官等负面消息满网飞,对于举报揭发查处何靖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并不是何靖投案自首的主要原因,关键在何靖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接受组织调查。
也许自知难逃法网,与其拒不认罪做无谓抵抗,倒不如干干脆脆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不可否认,长期在政法系统工作的何靖通晓法律知识,他投案自首的目的就是“减轻处罚”。但是一个细节不能忽视,那就是何靖投案自首是在纪委双规后“不得已而为之”,并不是网络举报后立即主动投的案。
翻开何靖的案宗,生活作风糜烂、大肆收受贿赂、买官卖官,道德极其败坏。但就是这样一名干部,却“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着实寒心。假如没有网络上不断的举报揭露,何靖仍逍遥快活、贪赃枉法;假如没有纪委介入调查,何靖更不会主动投案自首、认罪伏法。
何靖落马,让我们再次见证了网络反腐的威力,但仅靠网络监督将“苍蝇”、“老虎”统统打掉远远不够。关键是高举反腐利剑,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斩断以权谋私链条,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同时,加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永葆公仆本色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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