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7月25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2013年7月25日新华网)
从十七届七中全会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到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的大半年时间内,国际和国内一直在关注,从中央一系列的果断决策和坚决动作,人们深切地感受到了中央坚决惩治腐败、坚决“打老虎”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了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法治的力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十八大以来,一批涉嫌违法犯罪的省部级高官的纷纷落马,凸显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尤其是薄熙来等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并提起公诉,表明了中央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和优越性。
中央一再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薄熙来,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腐败堕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不严惩不足以正法纪,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薄熙来案被提起公诉,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打老虎”的信心和决心,党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
得民心者得天下。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贪污腐败分子,人民群众向来深恶痛绝。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腐败人人痛心,打“老虎”深得人心。薄熙来案提起公诉,既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一切事情的工作原则;也充分说明中央既灭苍蝇更打老虎的鲜明态度,是对反腐败的提速升级;更是得民心、顺民意的英明决策,必将极大地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也必将以反腐败的新成效不断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薄熙来等腐败高官的落马,归根结底还是其道德上的滑坡、作风上的蜕变。中央正在进行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四风”问题,是方向定位,更是底线要求。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深刻查摆问题、全面剖析问题、不断解决问题,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对党负责,为民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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