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也就是说除了中央设立巡视机构以外,省级也都建有巡视机构。
中央巡视组被党和人民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够找出“老虎”和“苍蝇”。如果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能够找出“老虎”和“苍蝇”,那么我们就应当反思,为什么这些“老虎”和“苍蝇”非要等到中央巡视组到来才能找出呢?省级的巡视机构在维护党的纪律中到底发挥了多少作用呢?所以,中央巡视组应当带着这些疑问去巡视,以查找地方巡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按照现有体制制度,地方党委在维护党的纪律上主要依靠地方自己的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一切问题都等靠中央巡视组来发现来指出,毕竟每个中央巡视组到地方巡视的时间一般也就两个月左右。这两个月的巡视只是临时性的监督,不可能发现地方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矛盾,更不可能找出潜伏着的所有“老虎”和“苍蝇”。维护党的纪律,最主要的还是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必须带着责任有针对性的巡视。如果能够找出“老虎”和“苍蝇”,那就说明地方巡视和纪检监察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中央巡视组找出的“老虎”“苍蝇”越多,说明他们越是失职。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应当起到鞭策地方巡视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督促地方在平时做好巡视工作,并让地方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成为中央长期设置在地方的“情报站”。
而且,中央巡视组在当好中央“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的同时,也应当在巡视过程中锤炼地方的巡视机构。把“打虎棒”和“苍蝇拍”传给地方巡视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为地方的巡视和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让他们在平时工作中能够找出更多的“老虎”和“苍蝇”,更好的维护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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