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出台的《广东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对环境问题整治责任单位的考核也正式进行。该办法规定,对因整治工作不力,被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决的,将对责任单位采取约谈、警示、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严重的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广东省首次推行的环保考核中,我们看到,今年起,受督办的地方政府若整治污染不力,监察部门将约谈市长并通报批评,考核时“一票否决”。长期以来,环保部门面临执法困境,环保部门只能对污染企业罚款,要求停止生产也只是“象征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或关闭的权力。对于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要通过当地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关闭。挂牌督办的目的不是为了问责地方政府,而是为了倒逼地方政府拿出治理路线图,并按方案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治,定期向公众公布治理成效。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东首推环保考核,并对地方政府治污不力实行“一票否决”,可谓抓住了治理环境污染的“牛鼻子”。但是,先污染后治污,毕竟已是亡羊补牢,“一票否决”是否真能解决“环境污染”之困,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考量。
发展是硬道理,但是不坚持科学发展,就是没道理。然而,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以及目标考核体系中,经济至上、招商引资第一、唯“GDP”是瞻,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鉴于此,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惜一切代价抓经济、不顾一切后果上项目,在“环境靠边站,税收才是硬道理”,以及招商引资与干部升迁直接挂钩的畸形政绩观主导下,地方官员的一切行政作为,必然围绕着地方权力的中心任务(经济数据)而亦步亦趋。在这种体制下,为了多捞政绩、早日升迁,地方官员必然急功近利、饥不择食,盲目招商引资。而平时大会小会上强调的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也只能停留着口头上、成形在文件里了。在某些地方官员看来,为了保护所谓的“纳税大户”,牺牲点环境指标,没什么大不了的。而由于环保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尴尬身份,导致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奉行“三不查主义”:只要老百姓不上访、媒体不曝光、上级领导不批示,环保部门便熟视无睹,一概不查。就算是被曝光,也不过走走过场而已,有的甚至助纣为虐,替企业掩盖污染环境的真相。一些企业甚至形成了“宁可受罚,也不愿治污”的行为习惯。
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环境问题处理不好,将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一些地方频繁出现的环境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群众痛心疾首。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强调,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一是不能再欠新账,包括提高环保的门槛;二是加快还旧账,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等。政府应当铁腕执法、铁面问责。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治乱需用重典,治污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对地方治污不力实行“一票否决”,倒逼地方政府加大治污力度,无疑是一剂“猛药”。
治病必须号准脉相、找准病根,才能药到病除。固然省级督办,并以“一票否决”来倒逼地市治污,能够起到暂时的缓解病情的作用。但是“一票否决”绝不是万能的“创可贴”,更不是包治百病的“神仙药”。在整治污染问题上,提高当前官员环保考核分值的比重、完善官员环保问责机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唯有改变目前地方政府唯“GDP”是瞻的畸形发展模式,转变粗放型发展方式,实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洁净”才有可期。另外,猛药更需猛治,好制度更要好执行。“一票否决”不是大箩筐,要想真正发挥其倒逼地方政府及官员责任的作用,还必须硬化执行、强化落实,否则,“一票否决”照样会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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