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昌平检察院在反贪成果发布会上透露,购物卡腐败成为近些年来的趋势,为养情妇而犯罪或犯罪所得流向情妇等现象正从高官延伸向基层干部。(5月10日京华时报)
初见此消息,笔者便被“为养情妇而犯罪或犯罪所得流向情妇等现象……”“吸引”,“因情妇而犯罪”似乎成了高官和基层干部犯罪的“遮羞布”。
“情”的内涵意义是对事物的无私关心和牵挂。由此可见,“情”本是美好和神圣的,男人与女人之间产生这样、那样的情愫也是正常的,除去血缘亲情和姻缘感情以外,现实生活中的朋友情、同事情、同学情、战友情等等也都是非常纯洁、高尚并为人理解和敬仰的。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情妇”二字逐渐充斥小说、网络,甚至成为众多名流志士以及官员的追捧。各大新闻媒体也习惯以“情妇”为噱头来吸引读者以及观众的眼球。一时之间,竟让人难以分辨到底是“情妇”推动了文学、社会的发展和收视率的提高,还是文学、影视、媒体的宣传拉动了“情妇”产业。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社会主义事业讲究男女平等,于是女人摒弃了“三从四德、三纲五常”,有了“出大门、迈二门”,到人群中、到社会上抛头露面的机会,她们和男同志一样信步广场、辗转商场、挥汗战场、亲临现场,视野里的千娇百媚、困难中的荣辱与共、工作中的肝胆相照、生活中的鼎力相助,难免会蒙生情愫,如若此“情”能在道德和法规的约束下,就是光明磊落,就能被公众认可;而此“情”一旦失去约束,便如洪水泛滥、猛兽下山,一发不可收拾。
判断是不是“为养情妇而犯罪”,应看官员是先有贪污受贿等犯罪的行为,还是先有了失去约束的异性情愫,如若占便宜、纳礼金早已成为行为习惯,那么就无论有没有情妇,他都要去张口、伸手;判断是不是“犯罪所得流向情妇”更容易,因为在每桩案件里,“情妇”充其量只能得到“官员非法所得”的十分之几、百分之几,有的甚至只是扮演个“洗钱”的角儿,真正得到的“实惠”还是官员自己及其家庭。
如此说来,说官员为养情妇而犯罪,只是蒙在犯罪官员脸上的一块“遮羞布”。官员“铤而走险”,归根到底是因为其党性不强、意志不坚、信仰不纯。如果党性够强、信仰够纯、意志够坚,就会不管条件多清苦、不管诱惑有多大、不管环境多复杂,始终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共产主义本色。因此,加强党性教育、坚定信仰、锤炼意志比归罪“情妇”更为迫切、更显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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