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4月25日通报,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扬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至于汪扬被调查的原因,多位南京官员向记者透露的说法是,“有大餐,他吃肉,人喝汤,未平衡”。
在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汪扬协助主要分管城建、交通的副市长陆冰,陆目前兼任河西指挥部指挥长。而在此职位上,汪洋不是第一个被调查的对象,此前, 2007年6月,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竹琴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看来,此职位存在滋生腐败的风险。
从汪扬被调查的原因来看,汪扬很可能是因为“他吃肉,别人喝汤”才被举报,那么显然这次举报是由于集团内部分赃不均而引起了内讧。“吃独食”才被查已经暴露了部门内部监管职能的软肋。
我们不可否认“腐败共同体”的确客观存在,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种“窝案”一般很难发现。毕竟因为分赃不均而“窝里反”的情况还是少数,大多数“腐败共同体”都能做到“和谐共腐”,让大家在一个锅里吃肉,因此,“腐败共同体”的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做“沉默的共谋者”。只是汪扬这位“腐败头目”不够“英明”,只顾自己“吃肉”,却只给同谋者“喝汤”,人家怎么会愿意?于是,“喝汤者”因为心里不平衡而举报了“吃肉者”。
然而,这种权力机构内部的“小金库”很难从外部攻破,多数还是靠“分赃不均”的内部举报。但是作为“腐败集团”的领导者,大多是还是比汪扬“聪明”的多。他们一般会充分照顾“同僚们”的情绪,尽量有肉大家一块吃,让每个人利益均沾,只要维持住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相信谁也不愿意“窝里反”。更何况,被内部人员举报的案件越多,领导们便会越警惕,其“经营”“腐败集团”的手段也变得更“高明”。如果监管制度不完善,就更别指望集团内部的共谋者们会互相监管,那么这种“腐败集团”的黑手就会越够越广、越够越深,将严重影响党政机关的廉洁性和公信力。
对于“集团腐败”的监管困境,我们必须从制度上加以弥补,从根源上加以遏制。只有让制度形成危险的高压线、透明的玻璃、有效的笼子,才能有效约束权力运行,避免暗箱操作,将权力关进笼子,也能让官员们意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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