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000多万元的山东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原副局长李福禄,案发后仍对自己超有信心,以为凭着一张张“借条”和巧言辩解能很好地掩护自己,没想到——最后还是栽了。(2013年4月19日《检察日报》)
我国古代谚语说得好:“鱼为诱饵吞钩,鸟为秕谷落网。”“不贪财,祸不来。”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利行一己之便,贪一己之利,那么终将会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这在李福禄身上,再次得到很好的验证。
报道称,现年58岁的李福禄尚有8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胶南老家,孝顺的他每个月都要回去探望。判决结果出来以后,李福禄只对弟弟说了一句话:多回家陪陪母亲。以子为荣的母亲,难以承受儿子入狱的沉重打击,哭瞎了双眼。弟弟李国(另案处理)因涉嫌作伪证被公安机关逮捕,妻子李红(另案处理)也早在案发时就已销声匿迹。这或许是李福禄做梦也想不到的结果,因为他的无底贪欲,葬送了一个大家庭的幸福。
其实,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廉政是家庭中的太阳,贪腐是家庭中的魔鬼。斑马线、廉政线,都是家庭幸福线。走正道,勤俭清廉,一生坦荡,全家幸福;上邪路,奢侈贪婪,心惊胆颤,难逃法网。不沾不贪心里安,家庭幸福保平安。这些廉政格言都是从落马贪官惨痛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现如今,李福禄又来“对号入座”,有什么办法呢?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
特别是李福禄长期在财政部门任职,深谙逃避法律制裁之道,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案发前就已把受贿事实以合法形式掩盖得尽乎完美,到案后虽然初步交代了罪行,却又心存侥幸,很快推翻所有供述,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最终只能接受“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事实。
正像办案组案后点评所说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曾在一篇分析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报告中披露,有81.4%的腐败官员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其实所谓的“不懂法”只是一种障眼法,其骨子里是“不畏法”。这些官员无视党纪政纪法纪,恣意妄为,终至走上犯罪道路。本案中,李福禄就属于挑战法律的高智能罪犯,他挖空心思在政策、法律中寻找可乘之机,妄图以合法形式掩盖收受巨额贿赂的犯罪事实,甚至串供、销毁证据,拒不认罪。好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李福禄串供、销毁证据的种种行为反而催生了强有力的再生证据,使其最终难逃法网。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人生的悲剧,往往是人在最需要清醒的时候却一时“鬼迷心窍”,等到清醒时一切已晚。“机关算尽”的李福禄为之付出的代价,确实太沉重了,确实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人生没有彩排,天天都是直播。人生没有草稿,篇篇都是正文。如果我们要想不重复李福禄的“故事”,就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直播”自己问心无愧的人生,写好自己一生坦荡的“正文”,要切记“贪一时苦海无边,廉一世幸福为伴”,千万不要像李福禄这样放纵欲望而透支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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