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巩义市民向记者投诉称,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存在多位政府官员违反《公务员法》兼职企业高管,深度参与市场经营,大量国有土地被违规划拨注入,借机进入市场大肆捞取钱财等现象。(据4月17日大河网)
对于政府官员在企业兼职,国家早就有过明文规定不得兼职,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文《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而《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其实对于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曾经有媒体在报道时称为“红顶商人”。也正是这样“红顶商人”不利于政府官员开展工作,且容易产生负面影响以及给灰色收入提供便利,所以才有不准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即便有关机关批准,我国《公务员法》也是明令禁止的。
显然,河南郑州巩义市政府部分关员仍在企业兼职,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还是那句老话,监管不到位,国家的法令法规落实不到位。如果只是为了指导和帮助企业建设与发展,下派干部到企业蹲点或者挂职锻炼,那么应该是分期分批进行,而不是挂职没完没了。据了解,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不仅存在多名官员兼职企业高管现象,而且,还存在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注入该公司等违规行为。像这样怎么不令人生疑和质疑?
如果确实存在官员兼职企业高管,并从企业支取收入,那么就应该一查到底,彻底摘取官员头上的“红顶商人”帽子,让官员集中精力抓好自己本职工作,为党和政府的事业尽心尽力尽责。不能因为官员在企业兼职,而损害政府官员在群众中所应有的形象。更不能因在企业兼职,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