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对外部官方微博“中国独家报道”消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贺晓清收钱减刑期,受贿金额达54万元,被清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河南省高院已经开除其公职,并建议安阳市纪委开除其党籍。(据4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将手中的执法权视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在收受贿赂之后,便可以肆意忌惮地更改犯罪者的刑期,这位法院副院长不仅丧失了起码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国家法律的随意践踏。对于这样的法官,当应依法对其作出严惩。当然,如此丑恶问题的上演,也是各级执法部门敲响了沉痛警钟,提醒各级执法部门必须要通过科学有效的举措,不折不扣地做好对广大执法人员的管理与约束,真正让广大执法人员能够拥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从而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执法队伍。
执法部门作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一道防线,这样的职责与使命,本身就对执法部门有着更高的要求。然而,近年来,一些执法人员道德沦丧、作风败坏,在金钱、美色等利益的诱惑面前迷失自我、丢弃原则。这其中,不仅有些执法人员长期与社会黑恶势力串通一气、狼狈为奸,不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小侵害,也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有的法官在收受了好处费之后便颠倒黑白,不择手段刻意上演假、错、冤案。
另外,有些公安机关执法人员长期为一些色情场所、赌博场所“打掩护”,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败坏了执法部门的社会形象。还有一些执法部门热衷于“以罚代管”,他们执行的根本目的,并非为了助推社会的和谐稳定,而是为了收缴更多的罚款,当收取的罚款或是流入了单位的“小金库”,或是进入少数人的腰包时,大家也便在收取罚款的道路上忙得不亦乐乎,不仅导致了各类“乱收费”问题的频繁上演,更是导致了诸多现实社会问题的发生。
比如说,有些地区的环保部门还专门下达“罚没指标”,不仅要求执法部门收取一定数额的罚款任务,更是将收缴罚款的多少作为考评依据,这样的话,又怎能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呢?在构建美丽中国的进程当中,当应从打造一支风清干事、公平正义的执法队伍做起。因此,面对“卖刑期获刑”的教训,但愿能够引起广大执法部门的高度关切,并将其作为生动的“反面教材”,从而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并要建立长效的监督考评机制,杜绝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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