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南京市检察院指控黄胜承揽工程和大肆卖官,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据报道,黄胜在任德州市委书记期间,当地官位的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据4月9日人民网)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政治和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我国买官卖官现象逐渐成为最大的吏治腐败。2005年爆出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买官卖官案”—马德案,以及韩桂芝买官卖官案,涉案官员上千名,让人触目惊心。近日落马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当政德州时对官位明码标价,又为买官卖官市场上演了一出精彩的“好戏”。
面对买官卖官顽疾,中央高层掷地有声:“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但从近几年各地惩治买官卖官者的实际效果来看,卖官者是落马不少,买官者却未必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官位买卖都是暗地交易,卖官者落马后,如果不主动交待,很难界定谁是买官者。落马的卖官者身败名裂,但作为买卖双方主角之一的买官者大都还照样“呼风唤雨”,这应该是买官卖官市场“前景”越来越好的主要原因,也是治理吏治腐败较难突破的“瓶颈”。有买才有卖,有卖才有买,谁先谁后类似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很难说清楚,但有一点应该不难弄明白,那就是卖官者落马后不能让买官者在一旁“偷着乐”,在严惩卖官者的同时,是否也应深挖一挖买官者呢?
相关部门在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同时,也应该思索如何才能不让买官者在一旁“偷着乐”。当然,医治买官卖官顽疾的关键还是要避免权力“垄断”,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官员选拔及监督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铲除少数人权力寻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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