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现实生活中,“官”与“商”之间交往不可厚非,但为避免酿成“勾奸搭悲”的悲剧,习近平总书记给“官”与“商”交往提出一个最佳“尺度”,即要“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发人深思、引人警醒。
“官”与“商”交往要“前车之鉴,请自三思”。“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的祖训家喻户晓。看看那些因为贪腐倒下的“前辈们”,都是在经济利益面前,挡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最终纷纷“下水”、身败名裂。重庆被女色击倒的10多位领导干部除了自身党性不强的原因之外,被不法商人的“银弹”和“人弹”绑架式进攻而不幸“中招”,多年的努力付出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官”在与“商”的交往过程中,要吸取“前车之鉴”,仔细掂量,算好“政治账”和“经济账”,不给“见缝插针”的“商” 钻空子,不给“意图不轨”的“商” 留机会。否则,到头来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或者“舟覆身亡”的悲剧。
“官”与“商”交往要“择其善者而交之”。宋代欧阳修曾言: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因为“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居心叵测的“商”喜欢与“官”交友,无非是利用其权力为自己敛财牟利。无商不奸,这句话能流传至今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商”与“利”密不可分,无“利”不起早,是“商”的生动写照。因此,“官”在与“商”打交道必须“擦亮双眼”,择“善商”,交“益商”、“挚商”、“诤商”;不贪份外之财,不做非分之想,莫交“损商”、“佞商”、“酒肉商”。否则,往往就在推杯换盏之间,党风政风已被喝坏;胡吃海喝之时,奢侈腐败由此滋生,最终在“乱花丛”中迷了眼,被几句溢美之词弄得“飘飘欲仙”而自甘堕落,走向腐败。
“官”与“商”交往要“敬如宾”。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官”要对于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商”拒之千里之外,不“沆瀣一气”,不“狼狈为奸”,不“勾搭成奸”,不“打自己的小算盘”,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提高自己抵御“糖衣炮弹”的能力。相敬如宾,即是对现行社会中部分“官商勾结”的警示劝诫,更是对为“官”为“商”之道的有效鞭策,让其在其位、谋其职、守其规,不逾红线,摒除腐败贪污受贿的邪恶观念,时刻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才能不会坠入“悲剧”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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