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少次扪心自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深刻反省和思考,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思想支配的,犯罪也不例外。这是河南省许昌市公路局坡胡超限站党支部书记屈学斌在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所作的现身说法。(2013年3月12日《检察日报》)
屈学斌的犯罪事实是: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过往超限车辆应处罚不处罚,或处罚不到位,收受贿赂并贪污公款。他说,正如有句名言所说:“构成罪恶根源的东西并非金钱,而是对金钱的爱。”导致我走向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主观方面,不是客观方面,是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造成的。
记得曾有网友称,贪官一忏悔,百姓就发笑。其实,有的时候也确实笑不出来。面对屈学斌的“现身说法”,笔者就有一种笑不出来的感觉。
正所谓“口贪得饵,终将为钓者所虐;翅缚重金,永不能振翅高飞。”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一旦被金钱、名利、私情所累,心中便装不下人民利益,理想信念便会蜕化变质,走“下坡路”易如反掌。因而,做人一生,道德是根本;为官一任,清廉是根本。以爱为轴,以廉为半径,可以画出幸福的花园;以权为轴,以贪为半径,只能圈出罪恶的牢垣。这在屈学斌身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应验。
正因如此,屈学斌在“现身说法”时说道,我的所作所为给亲人带去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我本有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而现在家庭往日那种静谧幸福的生活,由于我的犯罪而不复存在。不仅对老人不能尽孝,对妻儿不能尽责,还要让他们牵挂。我深感自责,痛苦万分。造成这样的后果,只能怪我自己,没有按照党的要求去做,自毁前程,咎由自取。事到如今,我追悔莫及。
其实,这也正是笔者“笑不出来”的原由所在。屈学斌身为人子、人夫、人父,承担着许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失去自由之身,无何来尽这份责任和孝心呢?所以,用屈学斌的话说,自由如金,尊严珍贵,亲情无价,平安是福。此时此刻,我可能体会得比常人更深刻、更刻骨铭心。我讲这些,是想通过我这样的反面典型,给大家一些启示,希望大家警钟长鸣。为了美好的人生,为了您和家人幸福,请多为自己的前途想想,为自己的亲人想想,时刻用法律约束好自己吧!管住自己的手,用好手中的权,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切不可铤而走险,贪得无厌,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由此可见,屈学斌的“现身说法”,并不是“应景之作”,也不是在那里“信口雌黄”,来企图博取人们的同情,来赢得法律的宽大。他的“现身说法”是发自内心的“自白”,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忏悔,是一剂很好的“警醒药,可以现实解读为:“我辉煌的‘昨天’,就是当前履职的很多人的‘今天’,如果在廉洁自律意识上稍有松动,我的‘今天’就会成为一些人的‘明天’”。
如此说来,中医之法,常在于望闻问切;廉洁之道,当固守慎始慎微。只有始终坚持稳得住心神、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管得住身子,才能常敲“廉洁”钟,永走“阳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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