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政协原副主席(正厅级) 周学文忏悔说,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期间,我从来都是马列主义对别人,很少对自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在大会小会上讲得义正词严,要求大家警钟长鸣,但从没有想过自己如何带头执行。(11月20日《检察日报》)
从我们查处的许许多多腐败分子身上可以发现,绝大多数贪官都和周学文一样,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却是个人主义,在台上大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调,台下却是另一副嘴脸,暗地里大肆收受贿赂,大搞腐败。正如周学文忏悔中所说“我在大会小会上讲得义正词严,要求大家警钟长鸣,但从没有想过自己如何带头执行”。正因为这样,周学文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他人人民币1324.5万余元、港币700万元、美金22.7万元、手表2块,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学文之所以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他醒悟太迟。
试想,如果周学文要求大家做到反腐败警钟长鸣,自己带头执行,做到言行一致,他就不会犯罪,就不会被判处死刑,就不会落得身败名裂。周学文所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当警醒每一位为官者。
党的十八大振聋发聩的反腐败声音,应该引起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警醒和反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吸取周学文的教训,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好,做到言行一致,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做到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