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收受別人第一筆錢時,我也害怕過,但收了以后就被錢套住了,從此當了金錢的奴隸。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思想防線一旦決堤,在犯罪的道路上就會越走越遠。到后來別人給我送錢,我都麻木了。這是原海南省澄邁縣委常委、副書記、海南老城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盧勇(正處級)的懺悔語。(2016年3月15日《檢察日報》)
有人說,職權,對廉潔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對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這話一點不假。權者,成敗之基、榮衰之要。權力本身就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群眾受益,用不好害人害己。如果把權力當作為個人、家庭和小集團謀取利益的工具,就會導致私欲膨脹、為所欲為,最終從“破紀”走向“破法”,在貪腐的路上越滑越遠、越陷越深,欲罷不能、追悔莫及。
歷史和現實都在告誡我們:廉潔自守能提升性命價值,放縱私欲是自毀錦繡人生。身為黨員干部,必須在其位,謀其事,盡其責,廉其政,廉潔自律繃緊弦,拒腐防變勿思貪。如果你失去了金錢,則失之甚少﹔如果你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盧勇就是一個典型例証。用他自己懺悔的話說,由於自己一時的貪心、一時的貪婪、一時的糊涂,收下了開發商的巨額好處費,對此我非常后悔,我知道是由於自己的貪心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痛苦萬分,一切都已無法挽回。
警鐘長鳴長鳴長警,醒言常省常省常醒。細細咀嚼盧勇的懺悔,讓人感受最深的就是:權力不是個人私有財產,更不是為所欲為的私器,而是負有人民重托約束的公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權力都是姓“公”不姓“私”的。權力一旦改姓,“私”字就會無限放大,公權的裂縫,就會被私欲一點點撐大。在物欲與人格失衡之后,權力和金錢就成了邪惡的催化劑。盧勇出任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之前,曾被有關部門認為是一名干淨的處級干部,然而,在任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的短短4年間,他就開始和老板們打得火熱,甚至稱兄道弟,為了金錢而跌入犯罪的深淵,成為“貪欲無度,牢獄自筑”的范本,教訓慘痛深刻。
為政不貪,頭頂藍天﹔為政不廉,利劍高懸。對於盧勇來說,在從“破紀”走向“破法”之前,他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行為的性質,也明白一旦東窗事發就要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然而他還是要以身試紀、以身試法。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為當權勢和貪欲融為一體的時候,就會變成一股難以駕馭的瘋狂力量,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權勢的能量推著他一步步走進貪婪斂財的沼澤,無法回頭﹔貪欲的力量拉著他用貪婪之手敲開地獄之門,無法收手。試想,如果盧勇沒有老城工委書記的權力,不是一人說了算,那些老板商人還會如蠅逐臭般地向他行賄人民幣823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7萬元、歐元1萬元嗎?說白了,還是毀在權力姓“私”上,倒在權力的雙刃劍上。
驥走崖邊須勒缰,人至官位要縛心。作為黨員干部,走上領導崗位,手中擁有權力以后,必須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心中有民、心中有敬、心中有畏、心中有戒,守好政治底線、法律底線、道德底線,在運用權力時一定要有如履薄冰、似臨深淵之感,牢記人情裡面有原則、交往之中有紀律,不為私利所困,不為私情所惑,不給權力留下陰暗面,自覺做到常思“嚴”之益,常念“縱”之害,修身守紀,警鐘長鳴。否則,被貪欲的瘋狂力量推向反面只是時間長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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