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7月25日電,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司法機關對薄熙來案件提起公訴,鮮明了法治的態度,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精神和基本原則,表明無論是什麼人,不管職務有多高,隻要違背法律就必然受到追究,隻要挑舋法律就必然受到制裁,沒有“法外之人”,也不允許任何人凌駕於法律之上,更不可能“法外開恩”。“中國夢”需要“法治夢”作為保障,需要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治環境,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則是法治環境最好的詮釋。而本案則無疑是一個標志性的注腳。
司法機關對薄熙來案件提起公訴,集中反映了全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信心。“推進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是全黨面臨的重要課題。黨中央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類似“老虎”的查處、審判,貫徹了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決心,體現了中央對腐敗問題“零容忍”的政治態度,警醒著全體黨員和領導干部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堅持清正廉潔,勤政務實。
當前,人民群眾滿懷期望國家繁榮富強,滿心期待政府政治清明,真心希望我們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希望查處腐敗分子、整治腐敗現象、治理社會風氣。這些期盼、這些願望體現了民眾對國家的關心、對社會的關注,體現了國民素質的提高和法治意識的增強。民眾普遍擁護查處腐敗、整頓吏治、司法公正。司法機關對薄熙來案件提起公訴,堅持依法審判、公正判決,必然贏得民眾的支持。公開是最好的陽光,民眾知曉案件實情方能判斷是非曲直、辨別事實真相。在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的時代背景下,案件的及時公布是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回應了民眾願望的訴求,必然贏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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