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8點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中午12時休庭。此案未當庭宣判。據律師介紹,劉志軍在做最后陳述時聲淚俱下,獨自說了十多分鐘,“感謝黨這麼多年的栽培,感謝辦案系統的教育,自己犯了這樣的錯,確實是因為放鬆了自己的學習和思想警惕。本身應該利用自己的能力為中國夢、為鐵道貢獻自己的能力。現在感覺對不起家人”。(據6月9日新京報)
有人說,為了活命,劉志軍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懺悔純粹是“鱷魚的眼淚——假慈悲”。筆者認為,簡單得出這樣結論難免有些偏頗與偏激,劉志軍的淚水既是他痛苦、絕望的表現,也是他從天堂跌入地獄后的幡然悔悟——還是遵紀守法、做老實人、當清白官、干老實事、過平淡日子的好,還是生命最寶貴、自由最珍貴。更重要的是,劉志軍案及他的眼淚再次為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
常言道:“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盡管法院還未作出一審判決,即使作出了,劉志軍也有可能不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他一下子從手握重權的鐵道部長淪為接受人民審判的犯罪嫌疑人,而且他貪的那些巨額不義之財已被悉數追繳或沒收,他玩的那些美女都離他而去,他再也難以像以前那樣被人前呼后擁、貪財好色以及經常與他的親朋好友聚會了,今后他將在牢獄中了此殘生,甚至還有立即奔赴黃泉的可能......一想到這些,已是花甲之年的他能不痛哭流涕嗎?
古人雲:“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古人尚且懂得為官的意義,知道做官就要為民撐腰,為民做主,為民辦事,作為黨的干部,人民的公仆,更應時刻牢記黨的宗旨,淡薄名利,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因為各級領導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權力隻能用來為人民謀利,而不能用來為自己為親友為他人牟取私利。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必須將權力鎖進制度的籠子裡。
然而,一些人一旦當了官,手裡有了權,從此就放鬆了學習和改造,就忘乎所以目空一切,就將黨紀國法拋擲九霄雲外,私欲膨脹了,膽子更大了,手伸的更長了,更不願被人民被組織監督,總想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貪污受賄玩女人,結果栽了跟頭,這時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表示懺悔,才悟出老實做人清白做官干淨做事的道理,可惜他們明白的太晚了。究其根源,還是其思想不正、“官念”太強、心太貪、手太長,心存僥幸,不加強黨性修養和鍛煉,不願接受人民的監督,經不起誘惑,耐不住寂寞,見利忘義,見利忘本,見錢眼紅,見色起意。再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錢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要看淡些。尤其作為人民公仆,又是領導干部,更要心無雜念,要走正道,爭做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模范,該自己拿的再拿,不該自己拿的一分錢也不能拿。
要知道,權力是把“雙刃劍”,情婦是貪官的掘墓人。如果把手中的權力用在了該用的地方,不僅能增長才干實現抱負,更重要的是能為人民群眾謀利,人民群眾就會倍加尊重你擁護你。反之,如果貪婪名利,把手中的權力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那遲早要翻船,人民也要拋棄你並將審判你。萬惡淫為首。對某些腐敗分子來說,情婦就是他們的掘墓人。當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玩弄女人的時候,這些女人就開始為貪官挖掘墳墓了,短則幾年,長則數十年。盡管他們的“魅力”很大,玩女人的手段比較高明,在權色交易下,雙方都能暫時和睦相處,但總有一天會被情婦埋葬了。因為天上永遠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與恨。如果你不當官,手中無權,誰會主動來巴結你?哪個美女會看上一個五、六十歲的糟老頭?那些爭先恐后前來送錢送物送人的,其實都是“黃鼠狼給雞拜年”,都想利用你手中的權力撈取好處。一旦撈到了,或者沒達到人家的目的,或者你已再無利用價值,或者你心狠手辣貪的色的要命,人家不檢舉揭發你才怪呢。
權力與金錢既像“興奮劑”,又像“迷魂藥”。從古至今,許多人都夢想做大官發大財,喜歡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喜歡金銀財寶堆成山,喜歡金屋藏嬌風流快活,並為之奮斗不熄,甚至為權力折腰被金錢美女送命。豈不知,權力一旦戀上金錢美色,必然會產生腐敗這個怪胎:尤其在沒有監督,也不願讓人監督的情況下,貪官就很難約束自己的言行,時間長了不但會上癮,還會為之瘋狂,總想不擇手段獲取更大的權力和更多的財富,玩更多更年輕的美女,並以此獲得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
總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劉志軍費盡心思貪了那麼多錢,玩了那麼多美女,結果還不是身敗名裂一場空!他的落馬完全是咎由自取,但他的教訓很值得各級領導干部認真汲取——一定要牢記宗旨,淡泊名利,潔身自好,遵紀守法,一心為群眾謀大事干實事,而不要成天謀著如何當大官發大財玩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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