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紅凱,河南省南召縣統計局原局長,他家在南召縣城開有四家大型超市,身家超千萬元,一度被冠以南召“首富”之稱;鄧一國,南召縣城建局原局長,同樣家資不菲。就這倆“不差錢”局長,卻因為合伙騙取國家資金24萬余元,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有期徒刑八年。(《檢察日報》 6月4日)
令人唏噓的是,與那些通過貪污受賄、腐化墮落才暴發有錢的貪官不同,侯、鄧兩局座稱得上家底“基礎”很好,本來就家境殷實富足。特別是前者還堪稱一方首富。可為何如此“不差錢”,這二人卻還要劍走偏鋒,往貪腐路上擠,以致終跌倒在每人各分得12萬元的區區“小錢”上。對此,有人覺得不可思議,咋如此富有身家還不知足,還要不惜鋌而走險,拼命撈錢?
這個其實不難理解,早在19世紀就有人為我們詮釋過類似的現象。當時法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巴爾扎克的名著《人間喜劇》中,就深刻塑造有“葛朗台”這一守財奴代表人物的典型形象。在葛朗台眼中,金錢高於一切,金錢是人們生活的目的。盡管家藏千金、腰纏萬貫,但其對金錢的渴望和佔有欲幾乎達到了病態的程度。甚至於即使在彌留之際,對黃金的貪欲與執著也絲毫沒有減弱,“神甫把鍍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邊,給他親吻基督像,他卻做了一個駭人的姿勢想把十字架抓在手裡,這最后一下努力送了他的命。”就是葛朗台對金錢無止境貪欲的一個鮮明寫照。
雖然,侯、鄧二人與葛朗台並沒有太多的可比性,但貪婪欲望的無度,永不知足,無疑都是他們的共性。葛朗台雖然擁有家財萬貫,卻對金錢依然孜孜不倦地病態般追求﹔侯、鄧二人雖然家財不菲,卻以身試法也要撈金不止。為滿足貪欲,葛朗台可以不要愛情親情﹔侯、鄧二人可以不講黨性原則。全然凌駕於包括愛情親情、黨性原則等在內的一切之上,這就是貪欲無度可怕致命的地方。
常言也有道,“貪欲是個無底洞”、“人心不足蛇吞象”、 “欲熾則身亡”……這就是說,欲望一旦超出了人的自制力,就會變成邪惡的魔咒、心靈的枷鎖。一旦貪欲支配了人的靈魂,世界觀會扭曲、人生觀會背離、價值觀會錯位,必然導致生活目標的混亂和思想、行為上的腐敗,從而出現“貪如火,不遏則自焚”。當前,貪欲已成為腐敗高發的重要源泉,職務犯罪的主要根源,危及到黨風政風和廉政建設。在工作崗位上,如果貪得無厭,欲壑難填,就必然不擇手段、不計后果地撈權、撈錢、撈物,最后被貪欲的烈火燒毀自身。
誠然,“人生而有欲”、“貪欲之心,人皆有之”,凡夫俗子,概莫能外,隻不過是程度深淺不一而已。但是,我們要抑制住、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能任其膨脹,放任自流,無法無天,尤其是為官者更應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否則的話,一旦到了貪欲這個“洪水猛獸”泛濫成災、不可收拾之時,想必大難臨頭之日就為期不遠了。
貪欲是腐敗之根,是禍患之源。“不差錢”局長卻因貪腐領刑,真正缺差的恐怕是對欲望的正確態度。特別是在較為富足的境況下更須切記:事因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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