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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82万“反腐成本” 拷问“正常途径”

马涤明
2013年06月08日13:5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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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合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合肥发布”称,“房叔”方广云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经过专案组查实,方广云共为其女儿、女婿、姨侄、侄女等亲属违规获取安置房19套,同时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为他人违规获取安置房。(6月7日《京华时报》)

按职务论,“房字辈”中的腐败分子,方广云不过是个“小字辈”。可就是这么个“小巫”,扳倒他,三位实名举报人不但耗费4年时间,而且仅王可翠一人据称就花费了82万元。而早在2005年,方广云即被查出非法侵占8套回迁房问题而被撤职,可这个撤职决定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并未被执行。

然而目前所能知道的结果,只是合肥市瑶海区纪委因当年执行纪律处分不力被通报批评。这也太轻了点吧?瑶海区纪委的保护腐败之嫌,怎么一个“通报批评”就算了事?这就叫“一查到底、严肃追责”?

最不好解释的,是王可翠等几个实名举报人举报之路的艰辛。有事实、有证据、实名举报,且有案底的情况下,告倒一个社区级别的贪官,竟用了4年时间,耗资巨大;在如此高昂的“反腐成本”面前,有多少人会望而却步?官方每称,举报要走正常途径,要相信组织,而网络曝光不属于法定举报云云。可王可翠们走的正是“正常途径”,不仅瑶海区、合肥市有关部门她经常跑,北京也去过多次,还曾在2011年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而最后还是找记者、媒体曝光了,相关部门才重视,才撂倒了这个“不倒翁”。敢问何谓“正常途径”?

“反腐成本”,我之所以给它加了引号,是因为举报人举报动机主要出于个人恩怨,而如果贪官不得罪人,没人举报,也就“不会腐败”,说不定还会受到廉政表彰。

那些潜伏的大小贪官,或因为监管者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包庇,或因老百姓没钱举报他们,会不会有恃无恐?

(马涤明)

(责编:吴斌、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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