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綿陽師范學院原黨委書記蘇智先,利用職務之便,單獨或伙同其家人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人民幣共計874萬元。他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期間寫下的悔過書中說“收下第一筆受賄款后,我心裡十分不安。我擔心影響工作,影響自己在干部中的形象,也想到過退款。可是,收款容易退款難,我多次退款都沒有成功。我想把錢交給學校紀委,但又怕傷害到行賄者。我就在這種半推半就的心理作用下,收下了第一筆受賄金,從而埋下了禍根”。(5月21日《檢察日報》)
讀完蘇智先的懺悔,又一次讓人看到了貪官同樣的懺悔,很是讓人痛心。痛心的是一個個貪官的倒下,卻沒有警醒某些為官者,還一個個前腐后繼。他們都和蘇智先一樣,從半推半就收下了第一筆受賄金開始,從第一次到第二次、第三次,從心裡十分不安到心安理得……到被捉,到發自內心的公式樣的懺悔。這些貪官的落馬卻難於警醒那些被貪欲吞噬了良心的官員,為官者當三思呀!
我們不妨對蘇智先的懺悔稍作分析,他說“收款容易退款難,我多次退款都沒有成功”,這是鐵定的規律。行賄者送錢是為官員手中的權來的,其目的是要花小錢賺大錢,是要通過官員手中的權來變錢,隻要官員放鬆了警惕,收了這樣的錢,行賄者就給你戴了個“緊箍咒”,正如“孫悟空試戴緊箍咒,戴上了就脫不下來”,自然是收款容易退款難,最后是圍繞著行賄者給設定的軌跡行走,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他人也為自己謀取私利,直至走上法律的審判台。可笑的是,蘇智先還說“我想把錢交給學校紀委,但又怕傷害到行賄者”,錯把壞人當朋友,不怕壞人害了自己,還要幫助行賄者掩蓋,真是“人家把自己賣了還幫助人家數錢”。
為官者務必要從蘇智先身上汲取教訓,以“收下了第一筆受賄金,從而埋下了禍根”警醒自己,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拋棄貪欲,秉公用權,嚴防貪腐第一次,千萬別步蘇智先后塵,否則,悔恨交加也無濟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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