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上強調說,權力是雙刃劍,用得好可以為老百姓辦好事,用得不好誤民誤事甚至滋生腐敗。要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形成不能貪不敢貪機制,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權力運行領域都要有制度有規范,讓權力隻能用來為公不能謀私。(據3月26日新華社)
筆者認為,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上強調的“要用制度‘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與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的“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不謀而合,同時也再次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堅定不移地預防和懲治腐敗的決心。
黨與腐敗水火不相容。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之日起,就把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作為一個重要奮斗目標。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始終以堅決的態度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在繼承中發展,在改革中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在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與危險更加突出,特別是某些領導干部在名利、金錢、美色面前喪失了原則、亂了陣腳、經不住考驗與誘惑。這些人當官的目的就是為了升官發財。他們手裡一旦有了權,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就會大肆貪污受賄等,其行為嚴重敗壞了黨員干部隊伍形象,嚴重侵蝕了黨的肌體,給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果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不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那將會有亡黨亡國的危險。
那麼,到底怎樣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呢?筆者認為,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必須深化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改進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要敢於動真碰硬,要不怕得罪人,要堅決防止“換湯不換藥”,要大力精簡機構,裁減冗員,精干班子,提高效率等。
其次,要堅持以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人財物的管理和使用、關鍵崗位和薄弱環節為重點,改革和完善監督機制,切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以體制機制為保障,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想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和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機制與環境。隻有用制度這個“牢籠”鎖住“權力”,給權力涂上反腐劑戴上緊箍咒,“權力”才不會肆意而為,才會按照“規矩”為人民辦事,人民群眾也才能有效行使監督權,“權力”才不會被濫用。同時,必須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拓寬公開范圍,維護人民知情權。權力隻有在透明的法律籠子裡運行,政務徹底公開了,人民才能有效監督權力。否則,讓人民監督政府及官員就是一句空話。另外,還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決杜絕個人說了算等行為。
第三,要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和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毫不手軟地懲處黨員和領導干部中已蛻化變質分子和腐敗分子,要讓人民群眾看到我們黨轉變作風的實實在在的成效。再好的制度不執行不落實也等於零。因此,必須下大力氣抓好各項制度的執行力,不能把制度隻挂在牆上、說在嘴上,不要對腐敗分子講仁慈,不能前怕狼后怕虎,既要打蒼蠅,又要敢打老虎﹔要形成一種高壓態勢,讓腐敗分子在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思想上追悔莫及﹔讓那些試圖混進黨內升官發財或正在變質的腐敗分子,在看到貪官的下場后不敢再貪,或主動懸崖勒馬,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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