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仿造的秦阿房宮景區大部分位於阿房宮考古遺址公園的建設控制地帶,從保護遺址的角度出發,該“阿房宮”將拆除。這裡要拆遷的消息,也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建好才13年,怎麼就要拆了?”不少市民心存疑問。(據3月25日《京華時報》)
報道顯示,秦阿房宮景區1995年開工建設,2000年與游客見面,景區投資2億多元,是西安市固定宣傳景點之一。企業當初來西安投資時,經多方考察最終選定這個被陝西省政府作為招商重點的項目。換言之,偌大一個招商引資項目,曾被作為某屆政府、某些官員的顯赫政績,讓他們著實風光和自豪過一陣,隻不過,它竟逃不過“英年早逝”的命運。
要說“短命工程”,西安阿房宮景區遠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是最后一個。“短命工程”慘遭拆除,能夠擺得上台面的理由是規劃上有“硬傷”。據介紹,阿房宮景區部分區域佔用了市政規劃路,而且,該景區“在遺址保護區范圍內,卻沒按照規定建造,存在不少違規建筑”。但問題是,景區選址於阿房宮遺址保護區內,項目前期規劃、選址等“均有省市文物局、規劃局負責把關”。一邊是政府“招商”的項目,一邊又有職能部門“負責把關”,為何還要拿“規劃”說事?
依照常理,一個地方的規劃,一干項目的建設,本是當地政府執政興業的治理藍圖、造福百姓的惠民措施,必須充分論証、科學決策,不容許朝令夕改。然而現實中,一屆政府一套思路,一任領導一個想法,規劃成“紙上畫畫、牆上挂挂、橡皮擦擦”而改來改去的現象,實在是稀鬆平常。如此,建是發展的需要,拆也是發展的需要,工程一竣工就開始了其被無情拆除的宿命,注定淪為某些官員“拍腦袋”決策的犧牲品。
有位建筑方面的資深專家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不少地方政府官員為突出政績,既不按城鄉規劃去布局,也不遵循黨和國家的‘三令五申’,在任期內大肆興建政績工程,造成不少大型建筑物短命。”“短命工程”頻現,與某些官員的“政績焦慮”難脫干系。現在有的官員,奔仕途的願望太過迫切,因為職務資源有限,你不上別人就上去了,所以總是酌磨著弄點動靜、造點聲勢、謀點政績,以此撈取政治資本,為仕途升遷鋪路。什麼政績好搞?最容易莫過於大興土木,拆一次創造了GDP,建一次又創造了GDP,還能留下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
決策失誤常有,而問責不常有。這一點,無疑是“短命工程”前赴后繼的制度性原因。中央《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明確,對“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官員應當進行問責。也就是說,給國家、社會和老百姓造成損失的決策行為,不論決策者動機如何,都應對其錯誤決策負責。但是,長期以來,因政府官員決策失誤而導致的“敗家子”工程不在少數,一建一拆中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卻鮮有人出來承擔責任。這樣下去,難保某些官員不會繼續慷國家之慨、散人民之財。
嗚呼,建也有利,拆也有理,究竟誰該為“短命工程”埋單?既然工程系著政績、政績拴著官位,那麼,隻有讓政績的“保鮮期”,決定官位的“保質期”,才能促使各級官員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創造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實績上。惟其如此,官員便不會“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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