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大部”可能加劇央地條塊矛盾
大部制改革后出現的“超級大部”可能加大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條塊矛盾。我國幅員廣闊,條塊結構如果利用得好的話,會收到積極效果﹔反之,則會產生條塊矛盾。這種矛盾的一種表現就是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尤其是中央政府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摩擦。
本來,中央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牽制是一種權力相互制衡力量。而在實行大部制后,由於比起沒有改革的政府職能部門,超級大部的權能擴大使得這種制衡力量被減少或消滅。這意味著“條條”的管理權能增加。在管理權能一定的情況下,一方權能的增加意味著另一方權能的減少。由此,中央大部權能的擴張會影響地方政府積極性的發揮。此外,超級大部管理權能的增加意味著它能夠用於與地方政府摩擦的潛在能量增加。如果兩者形成一種均勢狀態,雙方摩擦的可能性會更大。
超級大部辦公廳應從部委的“秘書”轉變為“秘書長”
超級大部中的大司局需要大協調。覆蓋部門基本職能的機關越少,司局職能范圍則越寬﹔司局權力相對擴大,對部內綜合協調能力的要求則相對較高。目前,我國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所屬的辦公廳並未承擔其應有的綜合協調職責,只是承擔機關公文、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一些日常管理工作,未被正式賦予整個部委的綜合協調的地位和作用,這和國務院辦公廳未被正式賦予綜合協調的地位是相一致的。因此,中央政府各職能部門所屬辦公廳尤其是超級大部所屬辦公廳並不能站在部門全局的高度,去適應大部制改革后對部內協調提出的新要求。
大部制改革后形成的超級大部應該承擔起雙重責任,既要保持超級大部和其他部門以及社會環境的適應性,也要管理部門內部各內設機構之間的依存性。超級大部所屬的辦公廳無疑是大部制改革后的部門領導擔負其雙重責任的有效抓手。超級大部所屬辦公廳的優勢在於能將行政管理中的協調職能專業化、常態化,它突破了傳統的“一事一協調”、“一時一協調”的限制,強調辦公廳作為綜合協調機構的獨立性和綜合協調機制的長期性,有利於提高部門的綜合治理能力。因此,超級大部所屬辦公廳不再是一個單純的文件和信息的交換中心,更應承擔起協調部內各內設機構的關系和疏通工作渠道的重任。這就要明確超級大部所屬辦公廳的宏觀協調職責,確立其作為部門領導辦事機構的綜合協調中心地位,研究制定跨司局的協調措施、指導督促司局間合作、開展聯合監督檢查等工作,即從部委的“秘書”角色轉變為“秘書長”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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