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商金增敏在微博上出20萬請溫州瑞安市環保局長下河游泳,引發關注。無獨有偶,19日,又有一人抬價至30萬,邀請溫州市蒼南縣環保局局長下河游泳。(2月20日《中國新聞網》)
下河游一次泳,動輒數十萬的“出場費”,看似天方夜譚,卻是不爭的事實,這環保局長的位置可謂十足的“肥差”。不過,瑞安的包局長也好,還是蒼南的蘇局長也罷,面對花花綠綠的鈔票,隻能“急紅了眼”,誰也不敢“下河游泳”。
去年5月,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在調研城市污水治理工作時提出一個“治污新標准”:“檢驗溫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門報上來的數據為准,要以環保局長和公用集團董事長帶頭下河游泳作為河水治理好的標准。”可一年的時間快過去了,溫州的多條河流依舊垃圾遍布、污水橫流,臭氣熏天,環保局長“下河游泳”遙遙無期。
20萬元的游泳“出場費”無疑比市委書記的話管用,瑞安的包局長已經在為“下河游泳”作准備,“河流裡的生活垃圾已在清理,等企業開工后將對瑞安所有企業的廢水、廢氣排放情況是否合格進行大檢查。”蒼南的蘇局長也許對20萬的“出場費”不屑一顧,不知抬價到30萬后能否心有所動?
其實,面對大把鈔票,無論哪一位環保局長心中都不好受。下決心治理吧,污染企業利益鏈錯綜復雜,說不定還沒有等到山青水秀的那天,自己的官帽就被別人拿掉﹔不治理吧,沸沸揚揚的民意、鋪天蓋地的輿論足可把這些局長大人“淹死”。但官員就應“在其位、謀其政”,與其讓民意和輿論“淹死”,不如堂堂正正為民丟官,還落得個務實為民的好口碑。
為此,出錢邀環保局長“下河游泳”的鬧劇當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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