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山西省靜樂縣縣委書記楊存虎再成輿論關注焦點。在因“女兒吃空餉”一事被免職后僅兩個月,楊書記搖身一變,成了忻州市環保局主持工作的楊副局長。閃電復出,讓人難以看到政府推行問責制度的誠意和嚴懲問題官員的決心,公眾在情感上不能接受也就實屬正常了。
平心而論,讓問責官員適時復出也未嘗不可。從感性上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官員亦是凡人,不能因為曾“一步走錯”而一概而論地“一棒打死”﹔從理性的角度分析,把一名干部從愣頭青、門外漢培養為治國理政的行家裡手,其中耗費的精力和心血自不必贅言。給問責官員一個“戴罪立功”的機會,既符合領導干部問責制度的相關規定,也是節約行政成本的有益做法。
民眾的質疑和責難大多並非針對問責官員本身。問責變戲言、嚴懲成兒戲,這才是引爆“民意炸彈”的導火索所在。今天剛被免職,明天降級起用或異地交流,后天便官復原級,問責制度儼然成了官員“犯事”后的“護身符”和息民怨平民憤的“權宜計”。如此“掩耳盜鈴”之舉,換來的隻會是官員“有恃無恐”后的“變本加厲”,以及民眾一再被愚弄后“民意火山”的大迸發。
問責制度的過分“溺愛”,反倒是對復出官員的一種傷害。問責官員走馬上任后,首要的挑戰便是如何摘下別人看待自己的有色眼鏡,翻開人生新的一頁。輿論的爭議聲、質疑聲無疑加大了挑戰的難度。
時代在前進,社情民意更復雜、多元,官員問責制度也需要與時俱進。唯有建立起更加科學合理、系統完善的問責制度,讓群眾掌握問責官員的“復出權”,讓群眾知曉問責官員復出的“全過程”,細化復出標准,規范復出流程,理順民眾情緒,讓問責官員“挺直腰杆”走馬上任,才是對問責官員的“合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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