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營南濱農場50名職工,8年來不斷公開實名舉報原場長葉孫民等人存在重大經濟問題,引起海南省紀委、檢察機關的重視。經查,此案牽出繼任場長蔣廷芹等人貪腐案及海口工商局原局長江鶴、海南南繁種子基地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鄧孚孝等人行賄的窩案。(據1月11日《法制日報》)
據介紹,該窩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7352.9萬元。法院以受賄罪對葉孫民、蔣廷芹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10年﹔以行賄罪對江鶴、鄧孚孝判處兩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個如此巨大的腐敗窩案,由開始時的100名農場職工實名舉報,到后來的50人實名舉報,堅持了8年,才把原場長葉孫民、繼任場長蔣廷芹等腐敗分子拉下馬,讓人心寒,更值得我們深思。
一般來說,實名舉報反映問題的真實性很強,舉報者已經表現出了敢於負責的態度,職能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應該認真對待,認真調查,給出真相。可這案件卻集體舉報了8年,才被查處,嚴重地挫傷了群眾反腐的積極性。其實,這也暴露了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作風、工作責任感都存在嚴重問題,或許存在“官官相護”或其上級領導“得了好處不辦事”問題。不然,葉孫民、蔣廷芹等腐敗分子怎麼能夠逍遙法外多年。
如此龐大的實名舉報隊伍的舉報,都拖了8年才查處,如果都像該農場上級主管部門那樣的工作作風和辦事效率,那些怕打擊報復而匿名舉報的腐敗案件,又怎麼能夠引起重視?又要經歷多長時間的舉報才能被查處?舉報者難道不會心涼,不會懼怕?
希望各級各部門,尤其是紀檢、檢察部門,要切實在轉變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方面作出努力,要認真對待實名舉報,也要認真對待匿名舉報,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調查清楚,追究問題干部責任﹔同時,對沒有問題的干部必須還一個清白﹔嚴禁對舉報不聞不問、敷衍塞責,挫傷干部群眾的積極性。這樣,才能調動群眾反腐的積極性,才能提升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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