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對決定草案作說明時表示,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同樣負有保密和保護義務。(據12月25日《新京報》)
互聯網的迅速發展,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許多便利。但互聯網就猶如一把雙刃劍,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帶來諸多問題。網絡信息的多、繁、雜,網絡環境的臟、亂、差。網絡安全遭到挑戰,黑客、詐騙、網絡暴力、網絡低俗文化,謾罵、炒作、惡意誹謗、造謠、傳謠等不良現象給網絡環境造成極大破壞,給網絡安全帶來極大威脅,影響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網絡的影響力在當今時代已經越來越大。因此,網絡的安全和穩定就成為社會安全和穩定的一個重要方面。要加強網絡安全的監督和管理,一方面要讓先進的思想文化佔領網絡陣地,抵制和沖淡不良思想文化,營造一個積極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避免消極思想、低俗文化、網絡暴力影響青少年、影響整個社會。另一方面要加強網絡安全教育,不僅要讓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學會甄別真偽、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和不良文化。還要學會保護自我,防止網絡詐騙,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甚至給自己的生活帶來麻煩、給自己的人生帶來傷害。
當然,加強網絡安全建設不僅要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加強網民素質教育和安全教育,更要加強網絡安全制度建設和法律建設。要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管理部門互動機制,在上級機關指導下,按登記和備案機構所在地進行屬地化管理﹔建立健全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與網絡文化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機制,完善工作流程,落實封堵刪除有害信息、清查網上泄密、查處網上傳播淫穢色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行政管理責任﹔建立健全網上輿論引導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網上輿情研判報送機制﹔建立健全網上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
要加強網絡安全管理還要加強法制建設。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網絡安全工作有序開展的基礎和保障。嚴厲打擊網絡暴力、網絡謠言、網絡犯罪,對於突破道德底線的不良網絡行為和語言,如攻擊性、侮辱性和煽動性言論,要堅決依法予以嚴懲。
網絡是一個大環境,是開放的公共環境,營造良好的網絡環境要靠每一個人的自覺和努力。同時,網絡又是復雜的,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信息魚龍混雜,要做到健康有序需要長期堅持努力,打持久戰。既要網民長期樹立起良好的上網習慣和良好的思想行為習慣,樹立起強烈的網絡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也需要國家大力推進網絡管理制度建設和法律建設,不斷完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通過長期探索,找到一套好的網絡管理方法。要把建設先進的網絡文化放在重要位置,進而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增強文化軟實力,推動社會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