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斌 马跃明
始终坚持为民谋利
打开浙江人的钱包,至少有三个“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14年和30年居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比缩小为2.09倍,全国最低。
全面建成小康,核心是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浙江围绕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连续9年将2/3新增财力用于民生事业,各项民生指标逆势上扬、全线飘红,打造出一幅幅民生幸福图景。
劳有所得。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为全省城乡居民擘画出新的增收路线图。出台《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点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全省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41.4万户;不断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着重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省就业信心指数保持“乐观”区间;连续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如今居全国前列。今年,浙江计划将99.5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面消除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人口。
学有所教。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全省88个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实现“零择校”;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普及率达98.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4%;建立解决随迁子女读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改进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打好新时期扫盲攻坚战,全省71万人参加了扫盲培训、63.3万人完成脱盲。
病有所医。推进医疗优质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加强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省县公立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建立,深入实施“全科医生”培养工程,基层卫生人才素质加快提升;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完成规划目标;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并轨。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2010年的77.29岁提高至2014年的78.09岁。
老有所养。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如今居全国前列;初步建立养老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妥善解决城乡“三无”、五保老人及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人的服务经费问题;提前实现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住有所居。近年来,浙江把住房保障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今年,浙江还把部分存量房转为公租房。目前,全省逐渐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逐步得到了缓解。
困有所救。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制度,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全省在册低保对象60.51万人,共有743.3万人次获得基本生活救助。社会救助水平逐年提高,2011年至今,先后10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累计发放价格补贴资金7.4亿元,惠及困难群众815.8万多人次。城乡社会救助差距逐步缩小,杭州市区、宁波市、嘉兴市、舟山市、德清县和玉环县等地率先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体化。
吃上放心。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长效机制,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闲有所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农村文化礼堂等设施建设,弘扬“礼堂文化”;积极倡导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最美现象”遍布全省城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发展自豪感、生活幸福感、心灵归属感、价值认同感。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生动的实践、丰硕的成果,不断增强着浙江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回望“十二五”,迎接“十三五”,肩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浙江将以坚实的步伐昂首向前。
(《今日浙江》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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