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 斌 马跃明
始终注重协调发展
2015年9月8日,随着一声拍卖槌响,德清县洛舍镇砂村村一宗面积20亩、长满一米多高野草的废弃采石场,成功拍出1150万元高价。这是浙江省首宗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是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首次大胆探索。
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浙江城乡之间正悄然进行着从割裂到融合的演变:被跨越的贫富鸿沟,被拆毁的制度城墙,被破除的产业藩篱…… 一组组具体数字,一片片璀璨亮丽的城镇群落和“美丽乡村”,一个个生动感人的创业故事,昭示着浙江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的现代化。
——城乡布局不断优化。
2013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了《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把浙江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谋划,把省域国土空间作为一盘棋来考虑,多规融合,形成以四大都市区为主体、海洋经济区和生态功能区为两翼的空间布局架构,不断优化全省发展空间格局。2014年,开化县、淳安县、浙南山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文成县、泰顺县)被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
——陆海联动风生水起。
省委、省政府加强海洋资源整合开发,优化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推动全省海陆协调发展。组建省海港委和省海港集团,合并成立宁波舟山港集团公司,推进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使宁波—舟山港成为世界第一大港,初步构筑起以宁波、舟山为中心,温台杭嘉为两翼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目前,浙江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这几年,我省海洋经济年均增长近15%,占全省GDP比重由2009年的12%上升到2014年的15%,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辐射拉动能力不断增强。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杭州湾、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群加快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初显雏形,嘉兴、湖州、绍兴、衢州、舟山、台州、丽水7个省域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柯桥、上虞、富阳、洞头等撤县设区顺利推进,形成“三群四区七核五级网格化”省域城镇空间结构。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小城市和中心镇培育试点全面推进。宁波、嘉兴、义乌、龙港四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启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和新型城市建设等任务加快推进。小城市试点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截至2014年,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县城)主要指标实现度达102.9%。分期分批培育200个中心镇,有效促进镇区人口集聚。“两百双千”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和拓展了中心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及要素集约,进一步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
区域发展渐趋平衡。制定《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年)》,加快山区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建好9个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健全结对帮扶体系。“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圆满完成,以“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为核心的扶贫工程成效显著,欠发达及海岛地区发展环境稳步改善。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一手拿“经济报表”一手拿“平安报表”,深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平安建设就提升到哪个水平;影响平安的问题出现在哪里,平安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刑事发案、信访总量、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始终保持“零增长”,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不断创历史新高。民富与民安形成齐头并进的和谐发展态势,成了浙江醒目的名片、美丽的风景,成了平安中国的先行样本。
城乡居民 “同等待遇”渐成现实。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抵押、担保、流转、转让等权能,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转让“三权”。制定差别化落户政策,推广积分落户制度,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便民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缴费政策的统一。推动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科技推广、文化娱乐、商贸金融等服务向农村延伸,基本形成了农村30分钟公共服务圈。全省实现等级公路、邮站、宽带等“村村通”,广播电视“村村响”和农村用电“户户通、城乡同价”,客运班车通村率达到95%,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7%,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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