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四川实际,就深入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认真贯彻中央重大部署,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制定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鲜明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全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把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突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权管事管人,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建章立制,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建立领导机构,构建推进格局,创新载体抓手,紧紧抓住领导干部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基层示范创建,着力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社会法治取得新的进展,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四川法治建设总体上还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初级阶段,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相比,推进依法治省任务依然艰巨,需要持之以恒地做出更大努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较为突出,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实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这些问题,违背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治蜀兴川事业发展,必须下大力气解决。
党中央首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是党执政更加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的远见卓识和历史担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全面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切合四川实际,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省新格局。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四川和谐稳定,为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总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深入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加快建设法治四川。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保证国家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完备的法规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立法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依法治省沿着正确方向全面深入推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坚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四川经济社会等各项事务。坚持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让人民认识到宪法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把依法治省贯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和全面深化改革各个方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依法治省,为促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充分的法治保障。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是一个系统工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紧密联系实际,紧扣中心大局,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保证公正司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实施,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在四川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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