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郑东升(省委党校教授):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贵州建设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示范带动作用。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更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和全社会成员一体遵循宪法和法律,又要恪守比公民要求更严格的党纪党规。另一方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要着眼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做到使各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逾越,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三,要通过发挥干部考评和选人用人这根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引导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重视法律意识的养成,自觉形成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好习惯。
强化依法治国各环节的公众参与
吴月冠(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一是在立法方面,可将原有的立法程序中行之有效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公众意见的步骤和程序予以法制化,同时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机制、奖励机制,增强公众参与感和积极性,进而使法律立、改、废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二是在司法方面,可扩大现有的旁听范围,设立旁听室,降低公众旁听的成本,同时将行之有效的司法活动公众匿名举报、网络举报等成熟做法予以法制化,提高其程度和效果。三是在守法方面,整合现有分散碎片化的法律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利用社区、互联网等网络空间平台,降低法律教育成本。
积极推进贵州传统村落保护立法
吴建伟(省文化厅原副巡视员):传统村落除了兼有物质传统文化和非物质传统文化的双重特质外,还是世代居民精神文化得以传承的载体。贵州民族传统村落数量多、范围广、文化内涵丰厚,需要立法保护的内容多。在民族传统村落立法保护方面,无论是在国内或国际上,都还没有过立法保护的先例,我们可以大胆探索,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东风,积极推进贵州传统村落保护立法,用法来保护民族传统村落文化,用法来唤醒民众和社会保护民族传统村落的文化自觉,用法来规范保护民族传统村落的行为和措施。
加强地方立法协商
朱山(省政协常委、省商会副会长):加快推进法治贵州建设,要加强地方立法协商。立法协商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立法协商可以充分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作为智囊团、专家库的作用。在立法协商实践中,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立法协商机制,规范立法前的协商流程,建立立法协商后的项目评估机制等。参与立法协商的政协和其他党派、团体,也要做好立法协商的准备工作。
加快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步伐
蒋红(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 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地方性法规规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要条件。在我省后发赶超、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社会科学的普及对提高公民人文素质尤为重要,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是大势所趋。社科普及立法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软实力的重要举措,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省社科普及工作积累了很多经验,通过法规把这些经验固化下来,有助于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优点。目前,广东、福建、山东等省份都纷纷制定并颁布了《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贵州应加快社科普及立法研究,为我省后发赶超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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