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改革 保障司法公正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童伟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决定》对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作了周详部署。
一、通过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进司法公正。影响我国司法公正的重要根源是司法的地方化、以权压法以及司法的行政化。《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去司法的地方化;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排除“以权压法”;推进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以去行政化。
二、通过强化监督推进司法公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为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必须加强监督。《决定》提出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其他司法机关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现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
三、通过司法民主化、公开化推进司法公正。《决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以实现司法民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四、通过加强人权保障推进司法公正。《决定》一方面强调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另一方面限制司法权力滥用;提出制定强制执行法,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全会后我省如何推动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可以从如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坚决依靠省委领导,将《决定》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二是我省司法机构也应加快自身的改革,建立检察官、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及其责任机制。三是牢牢把握法治精神,将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统一起来。四是改革不合理司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促进全民守法 推进依法治国
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张红昌
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复杂、庞大的工程,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多个层面。立法、执法与司法在依法治国的推进中固然处于核心地位,但是守法的重要性也毋庸置疑。有鉴于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除了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提出明确的指示之外,还特别作为第五点提出要“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是《决定》对公民守法所作出的明确要求。
“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提出有其特殊背景和现实理由。改革开放后,中国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却相对滞后,公民的整体道德素养与法治意识呈现出某种程度的滑坡。在一些错误观念的支配下,部分公民法治意识淡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生产、销售地沟油、毒奶粉,盗取骗取财物,贩毒抢劫等案件时有发生,在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也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破坏。
违法犯罪的产生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部分公民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犯罪现象屡见不鲜。基于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增强公民守法意识、改进公民守法状况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第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意识的建立,必须依靠教育。对此,《决定》特别强调普法必须注重实效。第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除了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之外,还应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第三,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通过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律援助制度等,使公民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服务,使法治观念得以增强。第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等,使民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增强法治理念。
(本版文字由记者金昌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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