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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廷玉:邓小平对毛泽东军事战略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2014年08月13日13: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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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并赋予了其新的时代内容和新的军事实践意义

军事战略方针,是党和国家总的军事政策,历来是武装力量建设和运用的基本依据。在中国革命战争和巩固、加强国防建设的斗争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汲取古今中外积极防御思想的精华,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成为毛泽东军事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指导中国革命战争取得了胜利并有效地保卫了社会主义祖国。

新中国成立后,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做好反侵略战争,战略方针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毛泽东在1955年4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明确说:中国的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绝不先发制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彭德怀在1956年3月召开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进一步阐明我军的战略方针,他指出:我们所采取的战略防御,必须是积极防御,而不是消极防御或单纯防御。会议确定以积极防御作为国家和军队的战略方针。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强调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仍然是积极防御,并赋予“积极防御”这个战略思想以新的时代内容和新的军事实践意义。邓小平指出,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处理战略指导问题,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从国家战略利益出发,新时期的军事斗争必须实行战略防御。1978年6月,他在一次谈话指出,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永远属于第三世界,永远不能称霸。 邓小平强调:我们的战略始终是防御,二十年后也是战略防御,……就是将来现代化了,也还是战略防御。所以,我们的战略不只是一个防御,防御中有进攻,是积极防御。我们要立足于以弱胜强,以劣势装备战胜现代化装备。

邓小平强调的积极防御方针,是必须要适应客观实际,具有灵活性,要把战略态势上的防御性同军事指导上的积极性统一起来。他指出:“积极防御,也包括我们出去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嘛!所以我们的战略问题不能太死。我们军队的好处就是活。”防御与进攻相统一,是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用于军事指导上的基本要求。

邓小平认为,实行积极防御应重视以威慑方式制止侵略战争,把和平时期遏制战争与战争时期赢得战争辩证统一起来,他说:战略武器,威慑力量,吓唬点人,决不能先打就是,但我有了就可以起作用。因为核武器你有我也有,也许大家都不敢用,这是一种制约力量。谁要毁灭我们,谁就要受到一点制约。威慑与制胜相统一,是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用于军事指导上的又一个基本要求。

邓小平认为,坚持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不应再把“诱敌深入”作为全局性的战略指导。自毛泽东在1930年第一次反“围剿”时提出“诱敌深入,积极防御”方针以后,这个方针在多次革命战争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成功。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仍然实行“诱敌深入,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军一些有识之士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提出:“诱敌深入不是积极防御的必然战略步骤”,认为战争初期的主要任务是抗住敌人的战略突袭,制止敌人长驱直入,而不是“诱”。这一观点得到邓小平的赞同和肯定。1980年邓小平明确指出:我赞成积极防御四个字。同年秋,在邓小平领导下,中央军委将“积极防御,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改为“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不再将“诱敌深入”作为全局性战略指导。这是邓小平在新时期对毛泽东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运用和发展,对未来反侵略战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邓小平不仅从总体上阐明和发展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而且指出了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是我军在新时期的军事战略任务,同时还确立了海军、空军等军兵种战略防御原则。他说:空军、海军都是以防御为主。关于海上军事力量的运用,邓小平提出了近海防御的战略原则,他说:我们的战略是近海作战。我们不像霸权主义那样到处伸手。我们建设海军基本上是防御,面临霸权主义强大的海军,没有适当的力量也不行。关于空中力量使用,邓小平提出了掌握制空权的战略原则,他指出:将来打起仗来,没有空军是不行,没有制空权是不行的。陆军需要空军掩护、支援,海军没有空军掩护也不行。首先要有强大的空军,要取得制空权。

邓小平对毛泽东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进一步确立了积极防御战略方针在我国新时期军事斗争领域的指导地位,奠定了新时期党和国家军事政策的理论基础。积极防御战略方针是邓小平新时期军事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

(责编:张湘忆、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