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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钱、半斤粮票”,承载着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深切回忆。如今,领导干部出差,也要带上“伙食费”。5月1日,新的《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台,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方面都有非常详细的标准。相应的机关单位、基层群众对这一新规持什么态度?执行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干部出差,要带上“伙食费”  

——陕西省出台《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查

李龙飞

2014年07月16日09:27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干部出差,要带上“伙食费” 第9版:关中直击 20140716期 陕西日报

干部如何反应

王小鹏1980年就参加了工作,“那时候吃饭钱和粮票也是我们自己掏的。玉米糁子、粑粑、搅团,常吃的三样其实都是玉米面。群众说,你把粑粑泡上,我们说,‘泡上都一样’。”他笑言,“新的差旅费规定,我觉得出台得很好,接地气,和以前优良的干部作风产生了联系。如果住在村子上的时间少,伙食、住宿的问题不是很大。现在要长期驻村,谁也不好意思白吃白喝嘛。我们就是希望能尽快有个全市统一的标准,照着执行,心里也有底子了。”

正值农忙时节,村子里一片忙碌的劳动景象。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的原保卫科主任王宏伟,作为省级“两联一包”的下乡干部,从今年6月开始就吃住在咸阳市永寿县监军镇冯家庄村,为村子出力献策,解决各类问题。

“我在这里,每天自己给村子里交30元钱伙食费,要不然心里还别扭得很。”王宏伟说。他的经历比较丰富,参加工作前,他曾在家乡当过村里的支部书记,对当时的干部下乡派饭印象十分深刻。“3毛钱,半斤粮票,也是干部自己出,那时候的人,吃的不好,干劲还非常大。”

冯家庄村的书记唐逢祥说:“下乡干部为我们办了实事,为农村基本建设、贫困户帮扶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在蹲点的时候还要自带伙食费,让我们心里都感动得很。”

“三个胖子进门,夏收、抢种、田间管理,这三个事情积累在一起,压力是非常大的,对咱们驻村干部也是个很大的考验。”咸阳市乾县城关镇漠西社区马桥村村主任张金考这样说。从今年端午节开始,省地电集团咸阳分公司的杨一博、赵洁、王小鹏随着咸阳市实施的干部驻村包户活动来到了这里,开始一年220天以上的帮扶和学习。

目前,他们三人在村民家里落户扎根,把这里当做自己的第二个家。帮扶着有潜质的贫困户脱贫,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解决一系列的农村供电问题。当记者问及下乡包村有什么深刻的感受时,杨一博说:“我是咸阳市长大的,以前很少在农村待这么长时间,看到农民在这么热的天辛勤劳作,感觉自己在工作上的困难都不算什么了。”三人按照一天20元的伙食标准给镇上的供电所食堂缴纳,在这里吃饭,来回交通费用由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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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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