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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理论的当代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梁柱

2014年05月29日09:01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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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理论的当代价值,还表现在邓小平指导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指导意义上。邓小平曾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正确说明了基本路线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在总结89风波的教训时,他深入思考了十三大概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问题,他说:“我最近总在想这个问题。我们没有错。四个坚持本身没有错,如果说有错误的话,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不够一贯,没有把它作为基本思想来教育人民,教育学生,教育全体干部和共产党员。”“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这就深刻地阐明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性。

我们在新时期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有了科学认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依据这个基本国情制定出党在这个阶段的基本路线,同时又依靠这个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来完成初级阶段的任务,从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可以说,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的深刻含义。

这首先指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正确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对新时期总任务、总路线的概括。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对此作了完整准确的表述,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就是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它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这是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来路线、方针、政策的高度概括和升华。这条基本路线,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由于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落后而显得更加突出。历史经验表明,只有牢牢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头等重要大事。邓小平在新时期果断地领导全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他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把发展生产力放在首位;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应当指出,邓小平强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从来都是同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他多次指出,我们搞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目的是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由初级阶段发展到发达阶段,成为够格的社会主义。1992年初南方谈话,他在强调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还谆谆告诫我们不要忘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他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所以,可以而且应当这样理解,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而其出发点和归宿都维系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这两者是互相贯通、互相依存的。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就会离开社会主义轨道:不进行改革开放,就不能更好地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四项基本原则也难以真正得到坚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的国情下,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以及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显得重要。

同时还深刻说明,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他多次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不会变,不能变。他在1992年南方讲话中,作出了“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的重要论断。这就是说,要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他说:“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他多次严肃地指出:“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后来在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报告中,都重申了邓小平的这个重要思想。毫无疑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对于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具有决定的意义,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

首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基本路线是基于对当代中国的最大实际一一现阶段国情的科学认识,完整准确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这条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这就科学地反映了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指明中国的现代化只有在四项原则的轨道上才能得以实现,世界的格局和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如果搞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就根本违背中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最终只能导致国家四分五裂,成为某个大国的附庸,所以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现代化的政治保证;指明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这表明,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反映客观规律要求的一个严密的完整的指导路线,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不能须臾悖离的根本保证。

其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我国各族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强国富民是近代中国梦寐以求的理想。中国人民从历史经验中深刻体会到,只有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这个百年愿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充分体现了这一历史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坚持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领导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把经济搞上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首先让广大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然后向更高的目标推进。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他强调“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了党的基本路线的正确性。所以,要从人民是不是得到利益,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的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性的必要性。

再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为实现党对现代化事业的正确领导、防止“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提供了一个基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科学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要求,全面贯彻这条基本路线,是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确领导的重要体现。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客观上就存在一个前进的方向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反对和防止来自“左”的和右的两方面的干扰。要开展两条战线的斗争,有“左”反“左”,有右反右,这是邓小平总结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经验教训而作出的一个深刻的结论。所谓“左”和右的错误,都是相对党的正确路线而言的,是背离正确路线的两种错误倾向。它们虽然表现的形式不同,但其实质都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否定我国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干扰和破坏党的正确路线。邓小平在坚决反对和排除有深刻历史原因的“左”的这个主要危险的同时,又明确指出,如果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再来一次折腾,“有两条要讲一下。第一条,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条,中国要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形势不行。”“一切反对、妨碍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东西都要排除,一切导致中国混乱甚至动乱的因素都要排除。”他指出,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在讲的,以后更要这样做。”

正如党的十五大郑重指出的:“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这是新时期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经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也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都必须坚持的。

(责编:张湘忆、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