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源于阳光竞争——严守公平公开公正的生命线
“会不会是一道美丽的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公开遴选报名之前,冯云菊的同事有过这样的疑虑,甚至曾一度担心公开遴选中存在“潜规则”。
经历全程之后,疑惑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程序中不攻自破。如今,冯云菊通过公开遴选,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党委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正处级检察员易志斌则如是评价:“从笔试、面试到考察各个环节都很规范,没有发现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现象,感觉大家都平等参与、机会权利均等。”
2013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颁布实施,为公开遴选工作提供了制度化、规范化的保障。一个细节或可佐证其公开的程度。尽管公开遴选是公务员内部交流方式的一种,但《办法》明确规定,公开遴选公告要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对于这样做的原因,中组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向全社会公布,影响面更大、选人视野更宽,同时也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参与公开遴选的公务员更有发言权。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综合处主任科员孙启立感到:“我们对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选拔结果都一清二楚,感到整个过程十分公正公平。”这也是众多参与者的共同感受。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部门还注重在职位申报、面试等环节严格把关,杜绝人情因素。在申报职位环节,强调职位资格条件宽严适度,杜绝歧视性条件,对资格条件设置进行了审核,有效避免了“因人画像”问题。
在面试环节,《办法》要求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民政部采取“用人司局考官+人事司局考官+部内其他司局考官+外请专家”的模式组成考官组,并将成绩当天告知考生。全国总工会在面试时还安排了旁听人员,并对面试全程录音。
除坚持全程公开透明外,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坚持全程监督检查,在笔试和面试中派出巡视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保证公平公正;坚持全程差额比选,2013年参加笔试、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之比分别达到27:1和5:1,按照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考察。
公平公正的程序为公开遴选工作赢得了公信。冯云菊说,她为以前的同事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大家都看到公开遴选是公平公正的,这激发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动力。”
据悉,今年中央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公开遴选工作力度,拟将职务层次扩展到副主任科员、科员,注重选拔优秀选调生,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将更加完善。(记者 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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