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改革发展任务越繁重,人民群众期盼越强烈,政府越应加强治理能力建设。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一,加快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善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以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灵活运用财政、金融、产业、价格等政策工具,增强经济调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政府新闻发布,办好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建立科学严谨的法治政府建设评价体系,增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严格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程序和方式。
第三,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常态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政治纪律“八严禁”、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以作风改进取信于民。扎实开展“五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超标。遵循功能分区,改革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政风。
第四,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清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震慑。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以制度设计控制腐败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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