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专题报道>>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汇聚强军兴军正能量

——国防大学、空军指挥学院理论工作者走基层辅导官兵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
2013年12月30日13:57   来源:解放军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原标题: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汇聚强军兴军正能量

  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将对领导干部有何新要求

  陈法生(副政委):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我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副政委,请问下一步哪一级领导干部要报告个人的哪些事项?新提任领导干部要公开哪些事项?

  任天佑:对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我们党已经出台过不少相关规定,其中2010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最全面。这个规定将领导干部明确定位为“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你是副政委,显然在这个范围内。规定报告的个人事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八项内容;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六项内容。当然,这个规定是党内文件,领导干部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而不向社会公开,还没有形成具有强制意义的法律法规。所以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法律法规”。

  第二个问题,“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公开哪些事项呢?未来将有可能对新提任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有关事项进行社会公开的试点。

  为什么要从“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开始试点呢?我感到,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涉及到许多具体人的利益,因而也会阻力不小。所以,需要采取渐进方式,积小胜为大胜。从新担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试点,并且将其作为一个任职的必要条件,相对阻力会小一些。在试点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为全面铺开奠定良好的基础。我们相信,只要在这个方面迈出第一步,必将会逐步迈出更大步伐。

  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对基层部队将带来什么变化

  李洋(四营十一连排长):作为一名新毕业的基层干部,我很关注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这次改革,对于我们基层部队特别是团级作战部队来说,将带来怎样的变化呢?

  李海涛:这些年来,我军在改变规模偏大、结构失衡和加强军兵种建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军现行体制编制还远远不能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要。对此,《决定》明确了两方面任务:

  一是推进领导管理体制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这两个体制在军队组织体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军队管理和作战的“中枢神经”。在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强调要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方面,强调要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改革。还强调要完善新型作战力量领导体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等。这些任务非常明确、非常具体,为推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指明了方向。

  二是优化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决定》强调要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强调要依据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改革部队编成;加快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完成这些任务,我军力量结构就会进一步优化,新型作战力量明显加强,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大幅提高,就能较好地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对于咱们团这样的技术部队来说,深化改革将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各位战友都会大有可为。

(责编:吴斌、常雪梅)


相关专题
· 聚焦全面深化改革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热帖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