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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遭遇“自主腐败”质疑——问诊招生腐败

2013年12月03日08:54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问诊招生腐败

三问:招考分离能否成为“问诊”招生腐败新的突破口

从特长生、保送生制度到自主招生,近年来,几乎每开辟一种新的选才方式,招生腐败的声音都不绝于耳。招生权力究竟应该赋予谁?招考分离能否成为高考改革新的突破口?“实行招考分离是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张亚群认为,这涉及思想观念、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学校、学生、教育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多方面,需要进行系统改革,“虽很艰难,但不能不改”。

记者:在现行高招制度寻租空间尚存的背景下,“招考分离”能否成为问诊招生腐败、实现高考改革新的突破口?

张亚群:实行招考分离是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这次《决定》与三年前颁布的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在政策导向上一脉相承,在某些具体改革内容上则更进一步。就其改革导向而言,确实面临着如何建立社会诚信及招生公平公正的保障机制的难题。它涉及思想观念、社会环境、文化传统、学校、学生、教育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多方面,需要进行系统改革。如果缺乏相应的保障措施,不仅难以达到预期成效,也为招生腐败打开了缺口。这一改革进程虽很艰难,但不能不改。

理想的高校招生选才方式,是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双向选择。为此,一方面要继续改革和完善高考评价制度,另一方面积极创立基本的保障条件,包括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日常学习成绩的有效考核机制;建立相应的学校诚信与社会诚信的保障体系;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高校的招生考试评价机构;推动区域经济和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为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提供经济和人才保障。

记者:也有声音认为,如果招考分离仅仅是将判卷权简单平移到专业机构,无益于招生制度完善。真正科学的“招考分离”,该如何体现?在实际操作环节,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又是什么?

张亚群:具体而言,高校可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招生标准,指定考试科目,选择和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代为组织命题,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机构承担测量、评定考生知识、能力的工作,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使用,选拔合格人才。政府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和社会舆论对招生考试、录取环节行使监督职能。

为了推进高考招考分离等改革举措,首先,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以法治“考”治“招”,将招生权力的行使,严格约束在制度规范之中。其次,健全学校与社会的诚信机制,保障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与效率。再次,加强考试理论和招生模式研究,吸收和借鉴历史与国际经验。在实际操作环节,着重解决招生与考试的功能定位、权力与责任问题。(记者 邓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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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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