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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改革的论述及其思想探源

徐永军

2013年11月28日14:14    来源:《党的文献》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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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如何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邓小平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表明我们的改革不是对原有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根本性的变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表明我们的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要使之更加完善和发展。只有完整地准确地把握这两层含义,才能自觉地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社会主义方向。

为了保证改革沿着社会主义方向顺利进行,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最重要的原则:一是必须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三是必须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成败得失的标准。

邓小平认为,要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关键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多次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或根本政治保证,“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他反复强调,四个坚持,其实质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即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他指出:“‘四个坚持’和改革开放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四个坚持’,就没有稳定,改革开放也是空的。”“我们的改革不能离开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两点是相互联系的,是一个问题。”“不认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能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还会把纠‘左’变成‘纠正’社会主义和马列主义。”“四个坚持是‘成套设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邓小平认为,坚持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为了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他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作出了科学的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概括,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当作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传统观念,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一概括突出地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既纠正了过去长时间忽视生产力发展的错误观念,又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在其他社会制度下发展生产力目的的根本不同。

邓小平指出,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维护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他说:在改革中,坚持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根本原则,“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否则,“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邓小平认为,四个坚持,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集中表现在党的领导”。他说,“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党”,在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他多次指出:“只有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一个稳定的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肯定会天下大乱,四分五裂”,“首先吃饭问题就解决不了”。“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社会主义道路”。为了坚持党的领导,他指出:“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针对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他强调:“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

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四个坚持的对立物。邓小平要求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他说:“你闹资产阶级自由化,用资产阶级人权、民主那一套来搞动乱,我就坚决制止。”“不要怕外国人说我们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他认为:“处理这样问题的结果,只会使我们的政治局面更加安定,更加团结;只会使我们既定的方针政策,包括开放、改革、建设的方针政策,更加顺利地、稳步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

邓小平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新的实践中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他说:“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但是这些原则在目前的新形势下却都有新的意义,都需要根据新的丰富的事实作出新的有充分说服力的论证。”

为保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邓小平还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和“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

邓小平认为,改革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手段”,本身姓“社”不姓“资”。我们进行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改革。这个大方向是不容置疑,也是不容否定的。但同时改革“也会带来消极影响”,犯罪现象、腐败现象会滋生。“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他明确指出:为了保证改革开放“这个政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能够真正有利于四化建设,能够不脱离社会主义方向,就必须同时还有另外一手,这就是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这一手,就没有制约”。又说:“不要以为有一点精神污染不算什么,值不得大惊小怪。有的现象可能短期内看不出多大坏处。但是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所以要“两手抓”。不光要“两手抓”,还要“两手都要硬”。针对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邓小平指出:“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只有“两手抓”,而且两手都硬,“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

1992年,针对一些地方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怕走了资本主义道路的现象,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里所讲的“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这就把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标准与改革所要坚持的方向联系了起来。它明白地告诉我们,“三个有利于”标准既是判断改革成败得失的标准,是衡量改革举措最终是有利于还是有损于社会主义的重要尺度,也是确保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所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邓小平曾经说:我们“对内搞活经济,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改革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是,20多年来,我们的改革并不总是走在一条笔直平坦的道路上,一帆风顺,也遇到过沟沟坎坎,出现过波折。总结过去,我们什么时候在四个坚持这个“总的原则”上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个战略方针上表现出“一手硬,一手软”,偏离“三个有利于”标准,就会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局面,改革就会偏离方向。只要我们坚持“总的原则”不动摇,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改革就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顺利发展,不断深化。这是我们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联系到苏联、东欧等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失败,这条经验更显得弥足珍贵。

(来源:《党的文献》2006年第3期)

(责编:张湘忆、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