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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诉讼大战上演终极篇

2013年11月27日08:14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3Q”诉讼大战上演终极篇

始于2010年的“3Q”大战进入收官阶段。昨天上午9时,奇虎360公司针对腾讯公司强制用户卸载360软件的反垄断诉讼一案的二审(也是终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今年3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当时的一审判决360败诉,360随后提出上诉。因奇虎的拼音是Qihu,而腾讯旗下有著名的QQ,因此此次诉讼被形象地称为“3Q”大战。

昨日,360在庭审中要求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时要求腾讯赔偿1.5亿元。这也使得这场官司成为我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的垄断案件。而这场持续近3年的官司,在经历昨天整整一天的法庭取证后,今天将继续庭审。

双方激辩“相关市场”

“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申请出庭的专家证人身份有无异议?”“有异议。”

“上诉人是否有问题补充?”“有补充。”

……

9时,庭审刚一开始,360和腾讯之间如此充满火药味儿的交锋,便频繁出现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法庭里。在听取双方上诉和答辩意见后,合议庭将360和腾讯的争议归纳为5大焦点、22个具体问题,其中包括如何界定本案相关市场、本案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上诉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本案中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和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等5大焦点。

“下面围绕争议焦点问题,逐一进行法庭调查。”庭审现场,审判长的这句话拉开了双方律师团激辩的序幕。

其中,界定“相关市场”成为双方争论的关键点之一,也是360一方提出上诉的重要理由。

《反垄断法》显示,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之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在这个案子中,判定腾讯在其“相关市场”中是否占据市场支配地位,就成为判决的关键之一。

今年3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即时通讯和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紧密替代关系,“相关市场”上存在充分竞争,因此,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由此,360方面诉称一审判决对相关地域市场的认定明显错误,本案中的“相关市场”应为“中国大陆的即时通讯市场”,在此基础上,“2013年10月腾讯QQ在PC(个人电脑)端的即时通讯市场里以97.65%的绝对优势稳居市场第一的位置。”

而腾讯则认为一审判决并无差错,即时通讯、社交网站等都属于平台级产品,都应纳入“相关市场”的范围内,并且都是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

同360的说法相比,腾讯所说的“相关市场”范围更大。“如果把即时通讯和社交网站区分,并认为它们彼此之间不能互相替代。”对此,腾讯方代理律师举起了例子。

拿出PPT做演示,请上专家证人做讲解……双方的辩论针锋相对,截至昨天中午12点17分休庭时,关于第一个焦点的争论还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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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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